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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儿缓了口气,焦急的说道。
“提亲便提亲,干你何事,用得着如此慌张。”
叶婉清持笔沾墨,便打算继续练字。
字帖上乃是北宋词人李之仪的词。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
只剩下三字了,叶婉清打算写完,只是当落笔下纸的时候,青儿在一旁脸都涨红了,快速的说道:
“小姐,那常府提亲的对象,可是小姐你呀。”
‘当啷’
叶婉清闻言,手中一软,笔尖掉落纸上,好好的一副字帖眼看就要完成,便毁掉了。
“你说的可是真的,莫要骗我。”
叶婉清的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这话当真就如一道晴天霹雳,直接轰在她的身上。
“小姐,我再三确认过了,千真万确,再过不久,老爷就要过来跟你说了。”
青儿着急道。
话语刚落,门外便传来了叶雄的爽朗笑声:“清儿,可在房间。”
这一刻,由不得叶婉清不信了,只是刹那间,眼眸便一下通红,蓄满了泪水。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大明,男女婚姻,可由不得自己做主,都是由父母一手操办。
多数的男女在结婚前是无法见面的,所谓掀盖头,便是只有在新婚那天,才能相互见面。
一旦双方父母定好,婚书签下,那么事情便是成了。
如若男子或女子违抗,那便是不孝,大明律中,不孝便是犯了忤逆罪。
忤逆可是大罪,处死都算是轻的,仅次于谋反叛乱大案,一旦县里出了忤逆大案,县官要撤职待参,甚至会获充军发配。
而“忤逆”
罪的极刑比凌迟还要残酷,大明律中便是采取“剥皮揎草”
“磨骨扬灰”
。
这便是为何叶婉清听到自己将要被定亲,心若死灰的缘故。
一旦婚书被定下,那可就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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