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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可如何是好?!
稍后两个人照例凑在一起吃午饭,因熬夜而倍感疲惫的孟阳很意外地发现,邻居看上去竟也有点恍惚的样子。
再三询问之后,白星才神情严肃道:“我挖了个坑。”
孟阳:“……嗯?”
大冬天的,你挖坑不累吗?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而是□□的,你挖坑做什么?
白星瞅了他一眼,没做声。
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知道的人少,而一旦出口,就不再是秘密。
她是不会说的!
午饭的主菜是红棕油亮的红烧肉,副菜是白菜粉条炖豆腐,荤素搭配非常棒。
红烧肉用的是野猪身上最肥嫩的部分,孟阳先用热水褪了一遍猪毛,又用火烧过,再眯着眼睛对着光影仔细搜索,若有漏网之鱼,就用特制的小镊子拔掉。
这么处理的猪皮光洁如玉,只有毛孔不见猪毛,吃起来口感顺滑,不必有丝毫担忧。
其实每道菜都没有固定的食谱,全凭厨师喜好,所以哪怕同一种菜,不同人做就有不同的味道。
听上去似乎不够严谨,但恰恰就是这份随意,反而有种独特的人情味儿。
他将五花肉切成约莫一寸的四方小块,先在烧开的油锅里滚一圈,这么做可以收一收皮,让肉更紧致。
都说五花,意思是肥瘦肉相间多达五层,看上去犹如红白花朵,可这锅里的竟然多达七层!
孟阳站在锅边感慨,这头野猪生前怕不是桃花山一霸,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连切出来的五花肉都格外漂亮。
啊,美哉,美哉猪兄!
待外层的肉稍稍变色后捞出,油锅降温后再放入冰糖炒糖色,之后入黄酒和大料调味放香。
做完这一切之后,再把五花肉倒回去,放入大量黄酒小火慢炖。
最好不加水。
因为野猪的腥膻味本就比阉割过的家猪重一些,单纯用黄酒炖煮可以更好地去腥,而黄酒本身的香甜又可以进一步为红烧肉增色添香。
最成熟的方法是一气呵成:一旦盖上盖子之后就不可以开。
但孟阳独自过活后日子紧巴巴的,并没有多少机会实验,自问暂时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中间开过两回……
对了,一定要用沙煲!
做好的红烧肉软烂细嫩,筷子稍微一按就透了。
虽然有许多肥肉,但油脂被完全煮出,一点儿都不顶人,更因缺少纤维而拥有如琼脂一般柔顺的口感。
猪皮是最劲道的部位,但这份劲道并不过分,只稍稍弹牙,齿尖儿略一用力,就会感受到突破屏障的成就感,肥瘦相间的味道疯狂涌入,叫人忍不住连扒一大碗白饭!
最妙的是来一勺粘稠的深红棕色的肉汁呀,酱汁和油花完美融合,只在流动间闪烁出晶亮的星星点点的油光。
它们仿佛有生命般爬过每一粒米,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颜色、味道用力涂抹……
白星先就着红烧肉狂吃一碗米饭,又去夹滑溜溜的红薯粉条。
粉条吸饱了白菜豆腐汤,又软又弹,像个混账孩子不听摆布。
她吃得急了点,还被荡在半空中的粉条甩了个“耳光”
呢!
被雪激过的白菜有多鲜就别提啦,绿色的菜叶泡在豆腐煮出来的乳白色的汤汁里,瞧着十足乖巧。
舀一勺带汤的白豆腐,略吹一吹,呼呼呼,又浓又香又烫!
孟阳竟然还做了糖蒜!
白星试着吃了一瓣,酸酸甜甜的,很是清脆,配肉可真对味儿啊。
孟阳对自己的手艺赞不绝口,将糖蒜往嘴巴里一丢,摇头晃脑道:“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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