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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手从怀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纸,交给了李嫣儿,“差点儿忘了这个。
这是陈大牛给你的。”
李嫣儿头一次收到别人给她写的信,显得很是高兴,接到手里,边拆边问道:“陈大牛是谁呀?这是什么?”
“你看了就知道啦!”
林复声淡淡地挑了挑眉毛,默默地注视着李嫣儿的表情。
当李嫣儿把信拆开来,只这么一看,这往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疯丫头,登时红了脸,娇嗔道:“这个陈大牛,我都不认得他,凭什么要我做他媳妇儿!
哼!”
随即,她看向林复声,抿着小嘴,一缩脖子,笑道:“嫣儿将来可是只做复声哥哥的媳妇儿呢!”
“……”
林复声愣了,张了张嘴,没说出来话。
李嫣儿对这封信,根本没往心里去,随手一团,抛在了身后。
“复声哥哥,你下次要再见了这个陈大牛,就告诉他,若是再写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我,看我不撕了他的嘴!”
李嫣儿说着,抬手一扯腰间的混天绫,顺势高高扬起,单脚抬起,身子轻盈地一转,那大红的丝带,宛如水波,在她周身绕了几个圈儿,随即,直直飞了出去。
那丝带一端的小石头,当即打进灌木丛,引起一片沙沙声。
林复声见此情形,不禁吞了一口唾沫。
我的妈呀,她要当我媳妇儿?我还有命吗?典型的母老虎嘛。
就我这副小身板儿,这要是犯点儿错,藏个私房钱,偷个腥啥的,我还不得跟那灌木丛一个下场,变得七零八落的。
惨哪。
想一想,在他认识的人当中,也就数那陈大牛的体格,经得住这疯丫头的折腾。
嗯,不管下不下雨,土匪和女侠,才是最配的。
我还是去找一位温婉贤惠,知书达理的女人为妻更好。
混天绫刚飞出去,李嫣儿便飞身过去,踮着脚四下看看,随即嘟着嘴,失望地道:“居然没打着。”
原来,这丫头是见灌木丛里,有只鸟儿,想把它打下来,却手艺不佳,落了个空。
正这时,李夫子从屋内出来,端着笔墨纸砚来到院子里,说道:“复声啊,你可知道自古以来,开科考试,除了文章要写得好,最重要的还有什么吗?”
林复声想了想,见夫子手中之物,当即明白了,抿着小嘴道:“当然,是这毛笔字要写得好。”
李夫子点点头,将手中之物,置于院中的小桌上,“对,你说得没错。
大凡是阅卷之人,先不论文章中有何乾坤,这初入眼中的,便是考生的字。
若是文章字迹潦草,阅卷之人怕是连看也不看,便弃之一旁了,即便那文章中藏有锦绣,也只是枉然啊。”
林复声点点头,甚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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