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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善心(第1页)

盐官县,城北京杭大运河穿过,在东北角有个极大的码头,每日船只往来,人流攒动,极其热闹。

南边挨着码头的,便是小小的杂市。

杂市里没有铺面,多是一些小吃摊子,以供码头上搬货的苦力、跑船的船家、走生意的杂役管事吃喝,有些身份的,一般不会在这里用饭。

在杂市南面不远一些的地方,是盐官县两大集市之一——东市。

因靠近码头,东市主要经营米面油盐,枣子花生山核桃,青竹笋啊生猪档,夹杂着一些小饭庄,小布庄,一句话,农贸市场,日常吃的用的零零种种,都能在这里找到。

而西市,多是书画文房,古玩家具,茶楼酒家,青楼书院,经营面向中上层人家。

东市相比西市,档次不知低了多少,但东市卖的是日常物什,大到显贵之家,小到普通百姓,都离不开,故而东市反倒比西市繁荣。

王子墨与陈旺树推着车子,进城之后便直奔东市而去。

这次他们俩是给村里人打头阵,摸摸城里的米价行情,陈家的米没运来,只运了王子墨的米。

对于王子墨来说,她就一亩地,再加上陈家给的地租,加起来也就一亩半,留了半亩粮食等着秋季交税,剩下的米看着价钱差不多就卖了,也差不了几个铜子。

王子墨在王家做小厮的时候,有月钱,吃穿在府里,她大哥时不时的还赏她一些,所以她在王家之时就攒了不少。

后来被赶出王家,丰氏为了做足面子,不但给了王子墨三亩地,还给了十两银子。

王子墨回到柳家,柳家二老相继过世,办过白事之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

吃的是地里的,穿着也不讲究,平时给城里书局抄写些书,赚的铜子就能打发生活。

故而,与王家庄的农户相比,王子墨算是生活宽裕的。

所以农户看得比命还金贵的稻米,到了王子墨这里,也就是卖了换些布给胭儿做新衣服,买些肉给柳氏打打牙祭。

今日王子墨换了一身天青色长衫,看起来十分清秀,因农忙晒出的小麦色皮肤让人觉得很精神,一扫在庄里谨小慎微的窝囊样,游走在各粮铺之间,自信,从容。

今年年成不错,算是大丰之年,将东市所有的粮铺转了个遍,一石稻米一贯钱左右。

王子墨见还没到晌午,便领了陈旺树去杂市。

南方粮多,北方缺粮,特别是金兵常年进攻之地,百姓不能安稳种地,产粮就更少了。

像盐官县这样的产粮大县,不少粮食会由粮商卖到北面,也有北面的粮商来这里购粮。

王家有几百亩地,粮食一向是往北面卖,王子墨在王家学账之时就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与其卖给本地粮商,还不如直接卖给北方的粮商,他们出的价要高些,本地粮商多数也是收了粮再转卖给北方粮商的。

杂市有脚力行,帮人搬运货物,认识不少外地客商,王子墨就寻了个脚力行的帮闲,让他带自己去见北方粮商。

“钱掌柜,这位小哥儿想与您谈谈生意。”

帮闲的不出卖苦力,专门撮合生意赚点跑腿钱,并没有因为王子墨带来的米少而嫌弃,他们知道做大笔生意的人是不会拉着几车的米跑来跑去的。

“这位小哥,如何称呼?”

钱掌柜精明的眼睛扫着王子墨。

“小子姓王,钱掌柜有礼。”

王子墨无视钱掌柜打量的眼神,拱手见礼。

一身长衫,面相清秀,是江南读书人的标准模样,年纪尚轻,自己出来卖米,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子弟。

钱掌柜走南闯北,眼毒,几下里就把王子墨看了个七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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