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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期自己到底打过多少次架,又挂彩过多少次,杜毅已经不记得了。
不过,刚做混混时,孔文磊教导的混混圈混迹准则,他依然记得很清楚。
能主动就绝不被动,该下重手就绝不手软,在气势上要压倒一切,在手段上要果决狠辣,这样其他混混才会马首是瞻的不臣服也胆怯。
前世一直到高三毕业,杜毅都没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也没能像孔文磊那样在清河小混混圈混出个“小龙头”
的名号。
事实上,清河的年轻混混能做到这条准则的可谓凤毛麟角,毕竟不是谁都有个做着市政法委书记的老爹,也不是谁都一门心思地想做陈浩南。
大多数的混混,最大的实力所在,也就是他们能够抱团,擅长于一拥而上。
真要把他们割裂成个体,基本上全是色厉内荏的纸老虎。
杜毅并不觉得做混子是多光彩的事,他本身一开始也不想成为混子,在初中时,他对混子的态度从来都是深恶痛绝。
之所以在高中阶段以前一向以文静示人的他让人大跌眼镜地成了张牙舞爪的二流子,无非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得在网吧里被一帮混子一再敲诈勒索。
这世道就是这样,在其他途径保护不了自己的时候,以暴制暴是唯一选择。
这一条,同样适用于保护身边重要的人。
面对以狠和死缠烂打出名的李欢,动了要保护好夏小麦心思的杜毅别无选择。
他只能比李欢更狠,就像孔文磊说的那样,主动,果决,气势要足,手段要毒。
当然,实际有着二十六岁的他还是很有尺度的,他没敢用水笔去刺李欢的其他部位,而是冲着皮糙肉厚的胳膊去。
李欢很健壮,所以就算他的水笔笔尖如入无人之境般刺入李欢肌肉突起的胳膊中,笔管受到前后阻力随着“啪”
的清脆一声炸裂成纷飞四射的塑料片,场面看上去蛮吓人,其实李欢也没受什么伤,就是感官上很疼。
杜毅要的就是这种能够震撼人心又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效果,他知道自己这么陡然一手,即便不能让李欢对他产生畏惧,也肯定能让李欢心生忌惮。
让杜毅始料未及的是,炸开的笔管碎片没能伤着李欢,倒是把他自己的右手食指割开了一个皮开肉绽的大口子。
鲜血顿时从伤口中涌出,顺着食指急速坠向掌心。
心中蓦地生出一个趁热打铁的念头,被吃痛后痛嚎着挣扎的李欢险些颠下身去,又看到跟李欢一起的混混们蠢蠢欲动,杜毅迅速一蜷手将鲜血尽可能地涂满整个掌心,然后干净利落地一巴掌甩在了李欢的脸上。
“啪!”
相当有力的一巴掌,震的杜毅的食指伤口生疼,抽的李欢一阵发懵。
随即,四周的围观群众在李欢脸颊上看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血手印,惊呼声四起。
那些个看到李欢被杜毅扑到刺伤后想要上前帮忙的混混,一见此景,立即吓得不敢有任何举动。
惊慌不已的他们一时搞不清这血是杜毅的还是李欢的,他们只知道自己眼中所见的非常吓人。
趁着混混们都没能反应过来,杜毅将血淋淋的右手在李欢脸上一抹,留下更为渗人的一片血红后,迅速站起身。
“要报仇的话,记得先去找孔文磊,他是我哥。
不要再纠缠夏小麦,要不然见你一次揍一次。
知道胡彪吧,不想跟他一样到医院里躺上几个月还弄个脑震荡的话,就识趣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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