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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 家的味道(第3页)

还是随着近年村里人外出打工,家家户户才有了钱,村子也好看了很多。

茅屋草房基本不见了,最差也是青砖大瓦。

“面前这条小河,别看它小,名字却很大气,叫新江。

听村子老一辈人说起,这条河是我师傅叫人开凿的。”

“这山,别看它不高,却是琼州山脉的一部分。

我小时候就住大山里面,走路要两三个小时。

山里面经常有人能抓到野兔野山鸡之类,那些野味……”

叶墨给赵亦阳讲解着,叶子不时插话,道:“嗯,我哥是抓野兔的高手。

小时候最喜欢我哥了,就因为他每次下山都会抓两三只野兔回来。

还有,这新江别看它水浅,里面的鱼可多了,还有螃蟹、黄鳝。

但近几年很多人用电捕鱼,新江的鱼虾蟹差不多绝种了。”

在外面转了一会,听到远处传来的鞭炮声。

叶墨他们知道夜宴开始了。

在农村还是非常流行在自己家里办婚宴的,邀请左右乡邻和亲朋好友到自己家院子里,几十上百号人凑在一起热热闹闹,送上对新人的祝福。

“叶墨哥,叶子姐姐,大嫂,快过来坐。”

四伯家的叶小福看到叶墨过来,连忙站起来,招手喊道。

“嗨,小福子,下午哪去了?”

“我和明溪姐去城里了。”

叶小福走了过来。

叶墨拍了拍他的脑袋,家里兄弟姐妹,除了叶子这个亲妹妹,和自己最好的就是叶小福了。

这家伙喜欢往山里跑,经常偷家里钱给自己买零食。

那时候叶墨十七八岁,但对零食的渴望就像小孩子一样,为此还没少忽悠叶小福,害得他挨了四伯不皮鞭。

坐下的都是年轻一辈的叶家人:“小四弟,和大哥换个座位。

老三弟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陪着他喝喝酒。”

叶小福正要站起来,叶墨拉了拉他,道:“今天身子不太舒服,不喝酒了。”

“喝点啤酒吧。”

“中午饭还没有吃,肚皮咕咕叫喃。”

叶墨实在不想和叶树春喝酒,同是叶家兄弟,叶墨也要忍不住吐槽一下,人品不好,酒品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人一喝酒便是口无遮拦,喜欢耍酒疯,对他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来,开动了。”

叶子不似叶墨这般不通人情世故,活跃着气氛,道:“阳阳,到这里就别客气啊。

别看菜样不如大城市酒店里做的好看,可这里的东西多了一分在外面吃不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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