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沈独这架势,他便知道对方应该是想直接在此处用饭,所以便蹲身将食盒放下,拿开了盒盖,将其中的菜品一一取出。
竟然有一荤一素。
荷包豆腐。
茶叶熏鸡。
米饭一碗。
竹筷一双。
沈独看得怔住。
他当然不会忘记,自上一次碾死那蚂蚁之后,和尚已经许久不给肉吃了,怎么现在又给了?
困惑中,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却是挑唇笑了一声:“忽然之间对我这么好,不仅有了菜,还有荤有素。
且又特意带我来这样一个好地方,和尚啊,你还敢说自己不喜欢我?”
僧人当然不会搭理他。
从他嘴里出来的浑话,在经过他耳旁时,似乎都变成了一阵毫无存在感的风,没留下半点痕迹。
沈独又觉得不舒服。
他本已经拿了筷子起来,可秃驴这种八风不动、仿佛什么话都么听到的模样,着实让他恨得牙痒,有种拿筷子戳死他的冲动。
“出了这天机禅院,你?活不过三个时辰!”
这嘀咕,算得上是毒辣了。
可僧人听了,在注视了他片刻之后,非但没恼,似乎还琢磨了一下他话里的意思,然后微微摇头,笑了一笑。
像是不认同他这话。
“难不成你以为自己能安然无恙?”
沈独见了,简直不敢相信这和尚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底气,竟不认同他说的这话,一筷子夹了个鸡腿上来,又给放了回去。
“早就跟你说了,你脾性不好,我弄死只蚂蚁你都要甩脸子,外面还有杀人的呢,你不得疯?再说了,哼,就你这三脚猫功夫,旁人一只手指都能碾死你了。
唉,无知,无知啊!”
脾性不好。
三脚猫功夫。
无知。
僧人听了,面上笑意未减,只依旧面朝那湖泊盘坐,左手拇指内扣舒在身前,右手则掐着佛珠,一粒一粒地转动着。
整个地界上,本因那瀑布,喧嚣得很。
可沈独的心里却一下清净起来。
他就这么看着僧人默默打坐诵经的模样,慢慢吃了有半盘菜,可越吃,竟越觉得如嚼蜡一般无甚滋味,甚至舌头底下还渐渐有一股说不出的酸涩苦味蔓延而出。
终于是吃不下去了。
沈独静默了许久,才轻轻放下了竹筷,一双幽深晦暗的凤眼里,凌厉与戾气之下藏了一点几不可见的隐隐希冀。
唇角弯起,少见地柔和,笑容却不那么自然。
他觉得自己的喉咙也有些干涩,可话出口时,却流畅得仿佛已经在心里说过了千百遍——
“和尚,我要走了。
你愿不愿,同我一道?”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