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个人躲在草丛里,耐着性子守候着。
一会,一只母鹿带着小鹿走了过来。
林子里是那么静寂。
全身笼罩着月光的鹿群,比图画还美。
“哎,那大概是一只母鹿。”
亚伯拉罕这样想。
那只母鹿竖起耳朵,迎着风,伸出它的鼻子,在那里嗅着。
他们三人躲在下风的位置,所以母鹿没能发现他们。
亚伯拉罕很想出其不意地大吼一声,使那只鹿逃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砰!
砰!”
枪声一响,躲在树阴里的雄鹿,就一溜烟似的逃进树林里去。
那只母鹿在跌跌撞撞地摇晃了一阵以后,就翻身倒在地上了!
那只小鹿也吓得急忙逃走。
可是,它因为舍不得母亲,又在母鹿旁边出现了。
亚伯拉罕看见丹尼斯和父亲两个跑了过去。
父亲手里的一把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这时,亚伯拉罕低下头,拔腿就跑,他觉得仿佛有一只铁臂扼紧他的胸口。
“那是头母鹿!”
他一面跑,心里一面这样想。
“咦,亚伯拉罕呢,跑到哪里去了?”
父亲一面把那只倒在地上的母鹿背了起来,一面向周围探望。
“跑掉了啊,这家伙心肠软得很呢!”
“是啊,他的心肠越来越软了。
看来要他动手杀鹿的话,他是不肯干的,他还是情愿吃蔬菜的好。”
“这样说来,他是不会吃鹿肉的了?”
“没有别的东西好吃的时候,他还是会吃的。
像他这样怕见流血,实在少见。
他一定是在这头小鹿被打中的时候逃掉了的。”
“我自己何尝不觉得难过。
可是,吃的东西是少不了的!
而且,皮裤也不能不做。
像亚伯拉罕那样软心肠的话,那一切都完了!”
肩上扛着小鹿的丹尼斯这样说。
“就因为这个缘故,我老替他担心。
要是不能打猎,怎么能够做庄稼汉呢?而且,每到晚上,他总爱在烤火堆旁边练习写字。
他喜欢捡那些烧剩的木炭,在木板上写字。”
“这样说来,他大概是要当牧师吧?”
“哪里?他读《圣经》,是为了要认字。
因为除了《圣经》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书好读了。”
...
...
嗯?我轻轻的哼唧了一声,翻了个身,那软软的东西就贴在了我的背上,肌肤的触感很美好,我有一丝恍惚,跟着腰上传来轻轻的抓挠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的,我感受着一丝迤逦的迷炫,我做梦了!梦里有一个柔软的女孩正如同树藤一样缠绕在我身上,让我忍不住浑身发热,这种感觉很美妙,又有一点熟悉身体越来越热身体的反应也越来越大,我不想醒来,翻了个身趴在了床上,挤压的那份舒爽让我很是惬意光着的后背有一双柔荑般的小手正在慢慢游走,痒痒的,滑滑的※※※大街上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青春年少的回忆永远是最美的!新书张自立和陈皮的故事交集,另一个角度描述不一样的味道!这是我们的青春故事,走过的路一一道来,挨过打,吃过亏,受过伤,有过爱,这就是人生,有点无奈,有点心酸,更多的是回忆和温暖人生就像调味品,苦辣酸甜,什么味道全由自己搁...
为治父病,第一次进城便被骗入娱乐城,我成了一名特殊的职业者。那里有正青春的女总裁,也有风韵尚存的美妇人,更有古怪需求的中年女。直到那个美丽的女人和我签下一纸协约,我才发现自己已被卷入了一场不为人知的秘事风波沉沦的夜,或因欲望而堕落,或从沉沦中涅槃重生!...
...
别人重生就是开局各种功法,各种机缘,强势横推过去…为啥我开局就是被虐杀?还以为得到天道不死印记会吊炸天,没想到是个坑…死一两次就罢了,还一直死,还做了猪,做了兵器,植物,石头…坑爹啊…但…白惨后来发现,他居然能听懂兽语,能跟兵器沟通诞生器灵…能跟灵药对话…知晓灵石表达的意思…于是,他牛逼大了…关键是他发现无论多强的对手,都杀不死他…不是要杀我么?来,朝我头打,快来打死我…这是一本幽默风趣,被人锤,又锤不死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