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然!”
我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这事儿怎么算,都是我赚了,我当然很确定。
“行吧!”
沙彪看了看老吴,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一脸的不好意思道:“那就让兄弟你破费了……我这……”
“嗨!
都是朋友,说这些……那就这么定了,我看这时间也不早了,咱们要不就先回寨子去?”
……
如此一番分配,倒也算是皆大欢喜,我得了两件对我修行大有裨益的宝贝;沙彪得了那蜈蚣精的尸体;而老吴也得了一万块钱,这也算得上是各取所需了。
唯独张哥有些闷闷不乐,倒不是因为他没得到什么,而是在为我鸣不平。
因为他觉得,我其实可以不花一分钱,就拿走这所有的东西……毕竟,从某种程度而言,所有人的性命都是被我救得。
对此,我也只是淡然一笑,只说,就当是买个心安吧。
我也确实只是为了买一个心安,无论是“定风珠”
还是那根“烧火棍”
,只要我不说,其实没人知道那就是宝贝。
可我如果直接贪墨下来,我的良心上却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其中定风珠还好,那毕竟是我的“劳动所得”
,可这烧火棍却是人老吴家的“私人财产”
。
再者,老吴家也确实困难了些,家里又还有孩子要上学,就当是资助他儿子上学了吧。
当然,我之所以敢这么做,那是因为老张头在我筑基之后,以秘法暂时压制住了我体内的厄运。
否则,我还真不敢这么慷慨,甚至说不定我都不敢过来帮忙,否则就我这天煞孤星,那绝对是越帮越忙。
这要换在以前,老吴若是敢收下我这一万块钱,指不定第二天房子就会被泥石流给冲跑了……
尽管蜈蚣精已死,但老吴却依然不敢在家里面住,于是便带着吴大妈跟我们一同回到了寨子。
好在,寨子里还有他们家亲戚在,所以倒也不至于没有落脚的地方。
回寨子的路上,我还不由向老吴问起了这根棍子的来历。
老吴说,这棍子是他儿子出生那年在山里面捡回来的,之后便一直充当着家里的烧火棍。
以前还没觉得,现在想想,这棍子倒还真有几分邪性,这都烧了十几年了,居然也没见缩短半分,反而是越烧越重。
刚刚才没说几句,老吴便眉飞色舞的给我讲起了他的儿子,说他儿子如何如何的聪明,成绩又是多么的优异,从小就是班里的第一名……
我却有些纳闷儿,为何今晚没有见到他的儿子,按理来说,这时间早应该放寒假了才对。
后来我才得知,他儿子名叫吴俊璇,今年才刚满12岁。
目前在黔阳市读初中,所以一直住在亲戚家里,等过几天,他们老两口就打算去黔阳看他……
12岁?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