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 霸气青年(第2页)

这一世,她也不爱逞这等口腹之欲,也犯不着为了一两块肉去挨训。

再说,她现在手上有钱,不说从老王头还有唐大爷那里挣的钱,就是这些天替方芳买菜买饭攒下的钱也完全够她吃肉了,她真不眼馋这几块肉。

方芳满意的点头:“嗯,我们临仙就是乖。”

宋德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排骨做的不错,明天晚上再弄点。”

宋临仙笑着答应了,又跟方芳说:“妈,每天买肉买排骨的,我手上钱不多了,您再给我点。”

鉴于宋临仙这几天表现的好,方芳很高兴,在钱上也就不太抠门了,回屋又拿了二十块钱递给宋临仙。

宋临仙把钱收好,想算着明天买什么好东西,反正她已经决心要离开宋家,也犯不着替宋家省钱。

还有,宋临仙可是知道宋德和方芳这两个人的,这两人别看表面上不显,可内里都是很会抓钱的,宋德在商业局是个处长,如今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主抓商业,商业局是很能捞钱的。

方芳则在医院做医生,工资虽不高,可能捞着好多好处,他们每个月除去工资,灰色收入很多,可以说,宋家不缺钱,每天只是吃点肉,无论如何是吃得起的。

晚上,宋临仙写完作业又修习了一会儿。

第二天她四点多钟就起来了,先围着旧城区跑了一圈,随便找了个人少的公园盘腿坐下准备吸收第一缕东来紫气。

她才坐下来,就听到远远的脚步声传来。

宋临仙皱眉,赶紧走到一旁的灌木丛中藏好,再隐藏好自身气息。

她才躲好,就看到一个穿着深灰中山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站好之后四处观察,见四周静悄悄的没一个人影,就大松一口气,然后右手伸出捂住胸部,不住的喘息着。

过了片刻,就见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顺着马路开了过来。

车门打开,从车上跳下一个穿着墨绿军服的青年。

宋临仙悄悄偷看,就看到那个青年个子还真高,大概都快一米九了,墨绿军服穿在他身上更显出他的好身材来。

军服挺括的肩部使青年的肩膀显的宽厚,腰间扎着的腰带更显出他的窄腰来。

尤其是那条墨绿的军装裤子更使青年那两条大长腿显露无疑。

这样的好身材……

宋临仙历经两辈子也没见过几个男人能够拥有的。

她再往上看,就看到军帽下边一张棱角分明,霸气十足的脸来。

男人的眼睛不是很大,眉毛浓重,鼻直口方,按理说,每一样五官都不是太出色,可偏偏组合到一起就是那么霸道,那么有存在感。

即使五官再出色,再精致的男人到了他跟前,恐怕都会被狠狠压制吧。

宋临仙心里轻轻叹口气,这样的人,大概天生就是天之骄子的命。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都市至尊狂仙

都市至尊狂仙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绝世兵锋

绝世兵锋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婚浅情深

婚浅情深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仙录帝忆

仙录帝忆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