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临仙拿着钱出门,慢跑着到了另一条小胡同中。
这个小胡同离宋家不太远,里头也有一些卖小吃的,但是除了宋临仙,宋家别的人都没有注意,方芳一般都是到大市场里买油条,除了方芳,宋家连宋德在内,别的人都不会去干这类的事情,自然更加不晓得哪里有卖食物的。
小胡同里有一对中年夫妻油条做的好吃,但是因为地方偏僻,价钱上就比别处低上一些。
宋临仙跑过去,看到已经有三个人等着买油条了,她笑着打声招呼,就在一旁等着。
过了片刻,炸油条的女人抬头看了宋临仙一眼:“小姑娘要几斤油条?”
宋临仙思索了一阵,终于记起宋家人的食量。
伸出两根手指报了个数:“两斤。”
那个女人利落的拿了油条放到秤上称好,又装到袋子里递给宋临仙。
宋临仙接过来提好,把钱递给女人:“马大娘,是不是一块四?”
马大娘笑了,接过两块钱,找了宋临仙六角:“是啊,小姑娘常来的吧?”
“您家的油条好吃,我经常过来。”
宋临仙笑着称赞一声,拿了钱对马大娘摆摆手:“往后我还过来。”
“吃着好就常来。”
马大娘也笑着跟宋临仙招呼,等宋临仙走远了才赞了一声:“小姑娘长的怪俊的,说话也好听。”
宋临仙提着油条往家走,一边走一边算帐,别处的油条都是八角一斤,马大娘家的却是七角,二斤油条她能捞着两角钱,买十天下来才两块钱,还真少。
不过,要是把买菜买米之类的活计都揽下来的话,一天也能存好几角的零用,赶在开学之前,或者能存上几元钱,有了这几元钱,就能买些符纸朱砂了。
至于说毛笔,好的毛笔如今也很贵的,她这样攒钱的话,就算攒上一年,也不见得买下一支毛笔。
宋临仙有主意,她记得宋德是个爱写字的,毛笔字写的挺好,而且,宋德那里也有好些上好的毛笔,宋临仙想着,借学字的名誉跟宋德讨要两支笔。
趁着现在宋家人还没有那样讨厌她,她要赶紧沾些便宜。
打算好了,宋临仙已经进了家门,她把油条放好,把煮好的粥盛出来,又弄了点小咸菜,就去敲宋德的房门:“爸,妈,吃饭了。”
过了好半天,宋德和方芳才不情不愿的起床。
两个人胡乱洗了脸坐到餐桌前,宋临仙乖巧的给他们端上饭菜,宋德的饭量大,吃了好几根油条,又喝了一大碗粥才抹了抹嘴走了,方芳吃的少一点,不过也吃了两根油条。
她吃完饭,宋临仙把剩下的钱递给方芳:“妈,这是买油条剩的钱,您收着。”
方芳一看手中的四角钱立马笑了:“还是我们临仙乖巧,一分都不贪,好孩子。”
宋临仙也笑:“妈,你和爸还要上班,每天好辛苦的,反正我现在放假,每天在家也没多少事,不如把买菜买米买面的活都给我吧,我多跑几趟腿,您和爸也轻省点。”
“哎哟。”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