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随即,她看到了照片上的女人,跟墓碑上的那个女人一模一样,也跟自己的相貌极度的相似。
她明白浩浩为什么要叫她妈妈了。
这张照片对浩浩来说,一定很重要,即便里面缺少了他的存在。
在他有限的记忆里,一定被告之,照片上的男人是他的爸爸,女人是他的妈妈。
孩子每天都带在身上,难怪看到张筱雨的第一眼就喊了出来。
“妈妈。”
浩浩低声喊了一句。
张筱雨想要出言解释,却看到泪水在浩浩的眼眶中转呀转,扁着的嘴,微微鼓起的腮帮,仿佛受尽了尘世间所有的委屈,那副模样让张筱雨心都碎了,到嘴边的话终究是无法说出去。
“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浩浩强忍着眼泪,就是不哭出来,但哭腔已经非常的明显。
张筱雨急了,忍不住把浩浩抱在怀里,“浩浩……”
浩浩终于哇地哭出来,紧紧抱着张筱雨,“妈妈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哭声吓住了教室里玩耍的同学们,都睁大了眼睛,不解地看过来。
不明白新来的同学为什么要妈妈还哭得这么厉害。
红了眼睛的张筱雨心中那女人的先天母爱顿时泛滥开来,轻轻拍着浩浩的小脑袋,“浩浩不哭,妈妈在这,妈妈在这。”
好一阵安慰,才把浩浩给哄回来,上课铃声适时想起。
下面这节课,张筱雨是红着眼睛,有些心不在焉之中完成的。
可怜正在菜市场转悠的李麦完全不知道,他宝贝儿子只用了几分钟和一把眼泪鼻涕,就把他的人生大事给搞掂了。
小孩子不说谎,的的确确李麦这厮这些天都净买些鲍鱼龙虾什么的做来吃,更多是直接下馆子,专挑海鲜馆。
沿海城市最多的不就是海鲜嘛,不过这些东西都死贵死贵的。
这就难怪他花钱如流水了。
儿子吃得好吃得开心,钱财就如粪土了。
这回浩浩说要吃点特色的,倒是把他给难倒了。
他这样的最最不关心的,就是穿衣吃饭了,衣能蔽体,饭能饱肚,就行了。
曾经,形容军营生活常用的一个成语就是粗布恶食。
当然,如今部队生活水平提高了,伙食标准也是妥妥的,条件好多了。
但养成的习惯就在这。
为此,他不得不去电魏镇华,在喧哗的市场里说了好几遍才让魏镇华搞懂他的意思。
后者就一句话:“回家等着,我买了给你送过去!”
魏镇华是个吃货,曾经过的就是享尽天下美食的生活。
这货跟胡文兵就是两个正好相反的极端模板。
李麦想了想说:“索性你就过去一并做好了等着,浩浩第一天上课,不知道他能不能适应,我过去学校看看,等放学接他回家。”
“你才一个多小时没见他就不放心了?你这奶爸不但不称职,还很夸张!”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