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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牛儿虽将胡森写与银若雪的书信偷出,却不敢轻易交与林猛。
多年的世事历练叫他思虑事情远比一般人周详深远。
他暗想:胡森既是黄大人的贴身师爷,必事事参与其中,怕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他若想与东厂协力搬倒黄大人,自不必在林猛这件事上做文章。
由此可见胡森虽出卖林猛,却未必已背叛黄大人。
若叫林猛凭此信告知黄大人,黄大人必将信将疑,也必寻胡森来询问,胡森必矢口否认。
若那黄坚是个妇人心肠,一时耳软心活,不忍杀他,将他放走;胡森若似我这般是小人脾性,索性一怒彻底投靠了东厂,将黄大人的陈年烂事皆都翻出,岂不正中了雷怒海的下怀?如此黄大人必死定了。
黄大人若倒,林猛也必跟着倒霉,届时我也便要颈饮钢刀,血洒荒野了。
嗯,如此想来,只有先将胡森杀掉,再告诉黄大人知晓才是万全的策略。
可若叫林猛等人动手,必多费周折。
尤其林猛那厮做事婆婆妈妈,犹犹豫豫。
总念着什么仁义道德之类不着边际的东西,心不够狠,手也不够黑,说不定便不忍心杀也未可知,弄不好又要惹出麻烦来。
唉,罢了,还是我自己动手好些。
童牛儿先将事情想个大概,然后寻机到兵部尚书府中认清了胡森胡师爷的面目。
他原以为这人既是个靠耍弄笔杆子混饭吃的师爷,必生个弱不禁风的文章书生样,凭自己这点三脚猫功夫该对付得了。
可一见之下却大吃一惊。
这胡师爷身高近丈,膀阔腰粗,比那朱大哥亦不遑多让。
且只有四十岁左右,正是腿脚轻便、身体灵活的年纪,一瞧就不好对付。
童牛儿暗暗叫苦,想着如何才杀得了他又不留下痕迹可循。
左思右想,终于有个狠辣的主意。
胡森长相虽粗野,但从小喜读,胸有锦绣,不但出口成文,还写得一手好字。
可他性中还有一好却要命,就是赌。
只要听见骰子响,这双脚便想移一步也难。
他本出身在家境殷实的商贾府第,祖上遗产颇丰。
但便有万贯家财,怕也经不起‘赌’这一字的祸败。
只年多光景,胡森便将家产输到精光,只徒四壁而已。
族中众人再难容忍,把他逐出祖地。
胡森无奈,只得投笔从戎,在黄坚麾下当了一名大头兵。
但他天生头脑灵活,善使诡计。
曾追随黄坚左右,在与蛮奴征战中屡立奇功,深得黄坚赏识,数有提拔。
奈何这胡森赌性不改,先后偷盗军饷军资拿去参赌。
可他没有童牛儿‘抛天九’的耍诈本领,每赌必输,身上总是不名一文。
黄坚见他难当大任,只得革除他的官职。
但不舍其才,便留在身边做了一名参军校尉。
后来黄坚调入京中做了兵部尚书,也把胡森调入府中任做贴身师爷。
但万事易改,赌性难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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