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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粗鲁男正噼里啪啦地来回扑腾,恨不能脱得一丝不挂的,来个痛快。
日头初生,朝霞从草甸上慢慢退去,在天边依然殷红如血。
小苗终于调理停当,选了块干爽点的地方忙碌起来。
远远地,阿呆就闻到灵谷煮熟的甜香,下意识地将河中一条小鱼斩翻,这是吃早饭的节拍,他都快忘了。
好在江南之人做这种事,最是轻车熟路不过。
短短一炷香,十几条清理完的小鱼就用长草穿了,拎在阿呆手里。
小苗煮了一小锅灵谷,那是两人份儿,腌制的狍肉用小罐盛了正在火上炖着。
阿呆拎着鱼串走来,正好调料锅具都是现成的,他自去寻了料理一番,算是添了一道小菜。
炊烟邈邈,伊人相伴,蓝天碧草,溪水潺潺,二人难得可以共处在一片和谐的氛围里。
妙不可言吗?谁在谁知道。
说心里话,稍微梳理一下,小苗就是个漂亮姑娘。
脸庞如鹅卵,下颌圆润,肤质细嫩,双眉如黛,两肩平顺,柳腰盈握,又略施过脂粉,一看就是个安静的美人儿。
就是那双原本如杏核般的眼睛,现在多少有点肿,还泛着红红的血丝,还是寿桃比较恰当。
美人天生就有发飙的资本,何况这时的美人还安静贤淑,那就更具杀伤。
二人需要歇息一阵,这时才有机会细数相互的来历。
小苗的遭遇蹊跷,此时娓娓道来如泣如诉,某位自诩的生硬人又开始善念澎湃,爱心泛滥。
让伤女孤身上路多凶险呐,这时候就想分道扬镳,你还是不是人?扶上马,再送一程,这是必须的。
不就是万兽山庄吗,才千八百里路,算啥呀。
(《关于文笔这回事》前几天有书友在评论里探讨文笔这回事,本人甚是上心,因此浅聊一下。
一是对书友送话题感觉很温暖,二是自己也想聊。
个人认为写小说这事,就是将心中的故事付诸纸面,猪脚里有自己的影子,反派里有自己的憎恶,女主是心中所爱的完美体现,至于结局那就是三观问题,无非是毁三观或者准三观,范畴由心。
笔调里既然难免打上自己的烙印,那就别藏着掖着,迟早都会露出尾巴的事,还不如一开始就这么写。
否则,要是被人觉得仿莫言或者仿王朔啥的,不光被嫌弃,还侵权不是?虽说能不能侵上权还得另说,起码是造作的。
遣词断句因人而异,都有固定的节拍,实际就是平日里说话唠嗑的节奏,这一点有心人迟早会发现。
有人的节奏就很难拿捏,东北管这叫作“哏”
,南方叫“肉”
,或者什么的。
笔者原来有位下属,就是个哏人。
惜字如金,偏又很善于表达,这实际并不矛盾。
场面话、感想、感谢之类,别人长篇大论地说了好一通,他会恰到好处地来上一句:“我也是”
,表情很诚挚,能感受到他的内心很在意。
这就是他的节奏,但需要时间去肯定他的人,习惯他的思维。
于是乎林林总总,文笔这件事终究还是凭本心,无关方式方法,只关乎痛痒,最重的是人家能感觉到你的情绪。
引申来说,就是引号下的话,不用前缀后缀,你都知道是谁说的,闭上眼睛也能看见那副嘴脸。
呵呵,弄得读者跟解码器似的,抱歉!
其实就是文字的表情能力和情景能力,明白就好,共勉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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