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俩的名字已经热搜上下来很久了。
再没有人一天二十四小时跟踪婚礼准备进展,预测婚礼礼服的款式,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气。
顾念之从十来天的昏迷中醒过来,知道这个消息,很是高兴。
如果有可能,她希望自己的婚礼是小规模的、温馨的、亲密的,只跟自己熟悉的人在一起庆祝。
不过以霍绍恒今时今日的地位和身份,这是不可能的。
而且她的父亲路近更是不会放过这个在全世界面前炫耀自己姑娘的机会。
因此她也甘之如饴,乐在其中。
美美地睡了一觉再醒过来,她的精神已经恢复了大半。
肌肤白皙细腻,淡淡的嫣粉色从毫无瑕疵的肌理透出来,比刚剥壳的荔枝还要水嫩。
她坐在梳妆台前,面对一排新买的口红挑了半天,也挑不出合适的颜色。
霍绍恒半靠在她梳妆台上,倾身过来,扶着她的后颈,仔细打量她一会儿,说:“我来帮你。”
顾念之以为霍绍恒要给她挑选合适的口红颜色抹上,忙双唇微微嘟了起来。
她的唇形是完美的菱角型,本来就很饱满丰润,嘟起来的时候,就像诱人亲吻。
霍绍恒本来也没想给她挑口红颜色,顺势就吻了上去。
他含着她的唇,一边亲一边照镜子,直到“咬”
出好看的红色,才放开她。
顾念之看着自己的双唇几乎都“肿”
起来了,真有点欲哭无泪。
她恨恨地捶着霍绍恒的胸口,恼道:“你这样,我晚上怎么见人啊?”
霍绍恒笑着任她打,说:“怎么了?你嫌颜色不好?哪里不好?我再给你补补……”
说着,作势又要吻上去。
顾念之忙将他推开,嗔道:“行了吧你,适可而止啊。”
将霍绍恒推了出去,她回到梳妆台前再看自己的唇色,发现确实不错。
口红的颜色无论有多好看,那都是“死”
的,而她现在唇上的颜色,是活生生的。
是牡丹初开花蕊之中最亮的一抹丹红,也是晚霞满天映在长空之上的胭脂色,在她唇上静静绽开,不抹而艳,浑然天成,是任何口红都抹不出来的好气色。
顾念之照了一会儿镜子,觉得真的不用再抹口红了。
她起身去衣橱拿自己早就定制好的礼服。
今晚虽然是婚礼预演,但来宾和明天没有区别,而且各种仪式都是一模一样的。
因此顾念之也精心准备了礼服。
这是一套来自法国顶级高定(hautecouture)品牌香奈儿的一套蓬蓬裙,象牙白的裙身,腰间一条镂空雕花镶小细钻巴掌宽的腰封,显得她越发胸高腰细腿长。
纤细的脖颈如同天鹅,肩颈比例完美,配上全套vancleef&arpels的红宝石首饰,四叶草型的红宝石镶钻项链,同款耳坠和手链,再戴上霍绍恒送她的订婚戒指,就像一株行走的水晶花枝,艳光四射。
可是那些首饰再美,也压不住她那双璀璨明亮的眸子。
她从套房里走出来,那双眼睛像是有光,带着跃跃欲试的蓬勃生机。
今晚,是她的主场。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