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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邢军生作为一名合格的服务生正式上岗时,霍少将俨然已经成了酒吧里的红人。
他一开唱,满场就安静的鸦雀无声,音乐过门响起的间隔,台下尖叫声,口哨声此起彼伏,饮酒的客人们几乎都忘记了手里的酒杯。
等他一首歌唱完,满堂都是喝彩声,酒吧里热闹得像过年一样。
舞台上的主持人曾经玩笑着说:“霍先生,你看看你,害得我们的客人都忘了喝酒了,你得负责一个一个去推销酒水。”
“台下的美女帅男们,给我一个面子,等我唱完一首歌,让你们手里的酒瓶见底好么?”
霍少将这样回答。
于是乎,当他的一首歌唱完,台下许多人都举着空瓶子,对着台上的他乱晃。
尉迟芬芳则站在吧台内,无比感叹:霍少将真不愧为天生的领导者,无论走到哪里,影响力都如此巨大。
如果他不做少将,而去改行做歌手的话,说不定收入要高得多。
而她,很快就发现了有趣儿的事,跟着调酒师阿元调鸡尾酒。
亲眼看着那些红红绿绿的液体,在他们的手中,混合,变色,甚至于改变了原本的清澈,成为另一种浓郁的颜色,就连味道也变得奇奇怪怪,她顿时兴奋了。
作为一个乞丐,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真正的童年的快乐,小时候根本没机会接触那些色彩斑斓的玩具,也没机会去喝不同味道的果汁或是饮料,现在,终于有机会做补偿了。
尉迟芬芳悟性极高,记忆力也相当惊人,以至于无论什么样的酒,只要她看过一两次,就能够记下配法。
教了她三天之后,调酒师阿元又是惊喜,又是哀怨。
“嗨,兄弟,不带你这么学艺的,我这个做师傅的才不过几天,就已经没东西可教了。
现在,你从我这里走出去,随便哪家酒吧,你都可以玩儿得转了。”
阿元感叹说。
“我才不走呢,师傅,这里实在太好玩儿了。
你没东西教我也不要紧呀,我可以试着自己调机种不同颜色和味道的酒来,这样我们就不需要总是重复几种了。”
“我知道你天赋好,但是你确定不会配出毒药来?”
阿元看着她灵动的眼睛,十分担忧。
“放心,就算配出毒药来,也一定是最漂亮最好喝的毒药。”
尉迟芬芳十分自信地说。
打那以后,她还真就开始配新酒了。
一开始,阿元尝都不敢尝,但是架不住尉迟芬芳死缠硬磨,最后他只好做了她的私人专属品酒师,专门负责替她尝味道。
又过了一段时间,阿元干脆连尉迟芬芳究竟配出了多少种新酒都记不住了,只能拿个小本子,看到她配出一种新酒,就记下配方和口感。
霍少将最后也很郁闷了,这个臭丫头,不去做调酒师简直天理难容那!
他忽然有种强烈的内疚感,他亲手毁掉了一个天才调酒师,而将她变成了以一敌百的战士。
相比霍少将和尉迟芬芳的出彩,邢军生则表现得格外没有存在感。
他勤快,不怕跑腿,无论是新人还是老人,但凡有人请他帮忙,他都会十分热情地跑来跑去。
但是作为一个服务生,他又确实不是特别讨喜的那种,不懂得奉承,不会看人脸色,甚至于丝毫不解风情。
他的外形很出众,走起路来又是姿势端正,虽说少了点儿柔软,但却十分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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