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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面瘟神”
也的确有些本事,在如此手忙脚乱之时,他仍躲过了白孝德左手枪的第一下攻击,同时急催战马想要拉开距离,好展开反击……
“双枪太保”
白孝德却哪里肯给他这个机会?
此时,他的右手枪早就蓄势待发,专等刘龙仙后心露出破绽。
就在一眨眼间,那柄标枪犹如一道闪电般刺出!
只听“——啊——”
的一声惨呼,那柄标枪“噗呲”
一声直入刘龙仙后心,刺穿了他厚重的铠甲和身体,从前胸露出了大约半寸多长的一段枪尖来……
这套刺杀的动作干净利落,显然是已演练了无数遍!
从“斑毛狮子犼”
发出吼叫,到白孝德纵马冲至对方身前,再到他手持双枪发动闪电般的两次攻击,前后不到八个弹指的时间,一员猛将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杀,这不仅让正在掠阵的燕军兵将们都惊骇不已,即便是城头上的唐军将士们也都大为咂舌。
白孝德将刘龙仙的死尸挑于马下,下马割了他的头颅,才在五十位唐军骑兵的掩护下从容返回城中交令。
李光弼大喜,令随军主簿记下白孝德的功劳,便命人将“蓝面瘟神”
的头颅挂在城头示众。
而史思明得知此事之后大惊失色!
他气急败坏地拍着大腿连骂刘龙仙是个“蠢货”
!
自己好不容易提拔了此人,还没有经历大战立功,便早早送了性命,枉费了自己一番心血……
他愤怒地催动燕军向前攻城,誓要给刘龙仙报仇。
可一连数日,燕军死伤不少,却未能撼动河阳城分毫。
史思明非常清楚,燕军的优势在于野战,而唐军的优势在于守城,如果李光弼仍旧这么坚守河阳不出的话,那么无异于是“太原之战”
的又一次翻版。
他思来想去,终于有了条计策,忙传令从军中精选出一千余匹膘肥体壮、牙口又好的战马,每日从营中循环往复地赶到黄河南渚的开阔地饮遛,故意让河阳城头的唐军看到这一切。
果然,唐军将士们看到这些雄壮矫健、龙腾虎跃的战马,无不咋舌羡慕,如果不是副元帅将令森严,大家都恨不得立即杀出城去,将这些“宝贝”
从燕军手中抢出来。
仆固怀恩尤其爱马,军中号做“马痴”
。
在这种诱惑下又怎能按捺得住?但是,他也注意到,近两日中,李光弼本人也数次来到城头观看那些骏马,便在心中暗自笑道:“你明明也想要取这些战马,又怕中了燕军的诱敌之计,八成是知我爱马,故此等我先主动请缨。
这次我偏偏耗着不提请战之事,看你如何是好!”
想到这里,他主动走上前去,似乎是在自言自语的说:“哎!
燕军善于野战,有多半原因是由于幽燕之地胡马雄健。
要是能将这些骏马掳来,真是给座金山也不换啊!
都是矫健的大公马!
啧啧……”
李光弼听了他如此说,只微微一笑。
事实明摆着,燕军很可能已在南渚伏下了重兵,如果唐军果真前去抢马,必然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看了半天,他才叹道:“燕赵、代地自古出产骏马,我为契丹人,家严亦颇爱马,少年时家中养过一些好马!”
说着他用手遥遥一指道:“你看那匹,黄色的,唤做‘爪黄飞电’,最善跳跃,可轻松越过十丈宽的沟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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