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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把地方官找来,维护现场,用席子把黑三儿盖上,等候验尸。
接着,又找了几个证人,就把萧朝贵带走了。
差人们一直把萧朝贵带到知府衙门,暂时把他锁到班房里,就向知府大人禀报。
那时,广州知府余保纯还没调走,仍在任上。
他听说出了人命,马上传话升堂。
余保纯来到大堂当中一坐,三班衙役分立两旁。
余保纯首先问了当事人出事的经过,又问了证人,取了证据,就命衙役带萧朝贵。
萧朝贵又恼又悔:恼的是官府不分好坏人,把自己当成凶手,抓进府衙;悔的是不该贪图五两银子,惹出这场大祸。
可是,事到如今,也只好凭天由命了。
他上了公堂,在堂口下一跪,等候审问。
余保纯往下看看,随后厉声问道:“下跪的是何人,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的话,小人名叫萧朝贵。”
“哪里人氏,以何为生?”
“小人乃广西桂平人,烧炭为生。”
“你既是广西桂平人,且又以烧炭为生,来广州做什么?”
“大人容诉。
因家父去世,又遇荒年,米价很贵,我一人烧炭,难以维持母子二人生活,因此才把母亲寄在姑母家中,独自前来广州谋生。”
余保纯又问道:“谋生也好,逃荒也罢,谁让你打伤人命?你可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国法无情啊?”
“冤枉啊!”
萧朝贵往上磕头:“大人!
小人并没有打死人,那个人是他们自己打死的呀!”
“住口!”
余保纯把惊堂木一拍:“本府已经查明你是凶手,证据确凿,还敢当堂抵赖?看来,不用大刑你是不会招供的。
来人,给我把他夹起来!”
话音一落,两名差人如狼似虎,往前一闯,就把萧朝贵按倒在地。
又有两名差人取来夹棍,放在萧朝贵的身旁。
萧朝贵虽然没有尝过夹棍的滋味,也常听说夹棍是五刑之首,特别厉害,凡是被夹过的,多数致残。
他想:我若废了两条腿,这一辈子不就完了吗?想到这里,他不住地高喊:“冤枉啊!
冤枉——”
任凭他怎么喊也无用,差役按着他的双腿,把他的鞋袜扒掉,裤腿挽起,把他的两条腿放在三根木棍的中间,拉开架子,等待知府大人发话用刑。
此时,余保纯大声喝问:“罪犯萧朝贵,有招无招?”
萧朝贵把心一横,放开嗓子大叫:“大人明鉴,小人冤枉啊!”
余保纯大怒,刚要说“用刑”
二字,他的跟班差人走到他的跟前,向他耳语了几句。
余保纯的两只眼睛转了转,鼻子里“嗯”
了一声,便吩咐差人:“把刑具撤下去。”
然后又问萧朝贵:“萧朝贵,你可有疯病吗?”
萧朝贵一听,愣住了,心里说:他怎么突然问我这话呢?我从来也没有这种病啊!
萧朝贵是个实在人,从未说过谎话,急忙叩头回禀:“小人从来没有疯过。”
“这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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