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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2页)

一样。

唐以前的诗体称为“古体”

,唐以后则称为“近体”

,也可以说二王以前的书法是“古体”

,二王以后就变成了“近体”

了。

这里讲的“现代化”

当然是一个比喻,不是我们今天常说的现代化,但“古近”

“传统现代”

本来就是相对的说法,没有什么绝对含义。

唐朝的韩愈说到王羲之的字,有一句诗—“羲之俗书趁姿媚”

(《石鼓歌》),有人以为韩愈对王羲之评价不高,其实韩愈的话正是点出了王羲之在中国书法史上的分水岭作用。

这里说的“俗书”

,是跟古体相对而言,更接近大多数人的审美趣味。

“姿媚”

就是流丽,跟朴拙相对而言,更接近现代(东晋)人的美感。

前人评王羲之的字,还有“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宛若游龙,飘若惊鸿”

“龙跳天门,虎卧凤阙”

“天质自然,丰神盖代”

等评语,都是说王羲之的字具有流畅、美丽、个性色彩鲜明等特征。

中国书法从大的方面看,到二王时代就基本定形了,不再出现新的书体,因为书写所用的工具(毛笔)和材料(纸与绢)从那以后基本没变,能变的只是个人的书写风格。

王羲之出身豪门,是东晋名相王导的族侄,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少年,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当时的大臣周所赏识。

有一次周请客,王羲之也敬陪末座。

当时最贵重的食物是牛心,一般都是年高德劭的贵宾先尝,周却把第一块牛心夹给了年龄最小的王羲之,这事一时传扬开去,十三岁的王羲之就变得有名了。

后来太尉郗鉴想要同王家结亲,派一个门生到王家去见王导,说明来意后,王导就叫门生去见王家的子侄,让他从中挑选一个。

门生回来向郗鉴报告,说王家子弟听说我来挑选女婿,都颇矜持,只有一个青年光着肚皮躺在东边的床上吃东西,完全不把这当回事。

郗鉴回答说,就这个好。

因为郗鉴也是一个崇尚自然的人,所以很欣赏这个态度自然、淡于名利的青年。

这个“坦腹东床”

的青年就是王羲之,后来他真的成了郗家的女婿。

现代汉语中有一个成语“东床快婿”

,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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