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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碗里有块排骨,他一定会当这是涮锅水。
但柏西难得有雅兴下厨,他也不好意思打击柏西的积极性,勉强说了一句,“比你上次的蛋糕有进步。”
柏西:“……”
可不得有进步吗,他上次做蛋糕差点把烤箱都给炸了。
他看了看那一锅失败作品,默默把锅盖放上了,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但他想了想,又扭头问戚寻,“你还喝吗?”
戚寻摇头,拒绝了。
他再顺着柏西,也还不至于为一锅排骨汤以命相博。
当年潘金莲要是给武大郎灌这个,武大郎都不一定会喝下去。
柏西只能悻悻道,“我下次再试试。”
.
在戚寻家住到十八天的时候,柏西在窗户旁边摸了摸自己日渐圆润的小下巴,跟戚寻说他过两天应该就回去了。
戚寻在看文件,虽然穿着居家服,却戴了一副黑框眼镜,他肤色又白,高鼻薄唇,活脱脱诠释了何谓斯文败类。
他漫不经心地问,“回去干嘛,拿东西吗?”
柏西被太阳晒得有点昏昏欲睡,他昨天去跟外景拍照了,忙了一天才回来,现在就有点睡眠不足。
“我搬回去住啊,”
柏西声音含含糊糊,“在你这儿住了这么久,我身体早就养好了,有些常用的东西也在家里,我还是搬回去方便点。
你也可以让丁阿姨回去了,她本来在你家做得好好的,肯定早就习惯了。”
就是他还挺舍不得丁阿姨的手艺的。
戚寻停下了敲键盘的手,脸色不渝地看着柏西。
柏西被看得莫名其妙的,“怎么了?”
“你在我这里住的不舒服吗?”
戚寻问。
“没有,”
柏西一愣,赶忙否认了,“我住的挺开心的,丁阿姨也挺好的。”
他以为戚寻是觉得丁阿姨工作不到位,连忙撇清。
“那你为什么要回去呢?”
戚寻的眼睛从镜片后盯着他,阳光下,他的眼睛接近琥珀色,明明是暖色,却很冷清,“有东西要用你就搬过来不就好了,这里离你上班也不远,我也可以照顾你。”
柏西花了两秒才理解戚寻的意思。
他瞪圆了眼睛,人也不困了。
戚寻这是在邀请他,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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