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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过大丫递过来的黑碗,看着碗里稠糊糊的肉粥,林克也很想把上辈子的饭都吐出来,这野生人参和各类野兽的肉做出来的粥,吃个十次八次的还成,可这几个月来,天天一日三顿饭都是这玩意儿,换个人你试试?
倒是大丫,兴高采烈的每一顿都吃的很多,连带着小脸蛋都肉呼呼的。
可怜的娃,这辈子大概活了十几年,吃肉的次数还没超过十次呢。
只是虎骨人参肉这类东西,那大补的特效可不是吹的,短短这么点时间就已经让林克的锻体术突破了七级,昨晚上一碗野猪血喝完,居然又突破了八极,堪堪达到了三国时代一流武将的阶段。
大丫又没学过武功,那特效,哪是她能承受得起的。
没办法,又被打压伺候惯了,林克可怜她身世,离开县城的时候就把她带在了身边,这辈子看来也不可能丢一边去了,而且这么久了,林克看得出大丫是个憨厚的丫头,也就决定传了她点锻体术。
这可好,就这么点日子里,大丫的锻体术居然都已经达到了三级,三五个寻常的壮汉也别想近她的身,这家伙乐得,整天哼哼着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山歌。
闭上气,林克扬起脖子一口气将最后一碗人生虎骨粥喝下,肚子里暖洋洋的,胃里却恶心的不要不要的,大丫眨巴着眼睛道:“虎骨没啦,人参也没啦。”
她的意思是,食材都没啦,是不是该出山去打点回来啦?
林克摔碎了碗,飞起一脚把碎片踢下了深邃的山谷,捏着大丫胖乎乎的小脸蛋,哈哈大笑道:“从今后,咱们不必再亲自去打猎了,走,今天就下山,找金大腿抱去!”
大丫不解林克的意思,什么金大腿人妻曹,天天听林克念叨呢,不过,听林克这么说,她就不用担心下山之后没肉吃了,这很好。
至于到底会去哪,大丫才懒得想,天天有肉吃的日子只要能保证,去哪都无所谓。
想起离开县城之前那两个手下拿了点钱就屁颠屁颠跑没人影的怂样,大丫鼻子里哼的发出一声不屑,没出息的,就那点钱,如今见惯了虎皮熊皮之类稀罕物的大丫,手指缝里随便漏点都够那么多了。
两人收拾起行囊——其实也就林克的一把三尖两刃刀,大丫的一把鬼头砍刀,这还是林克终于想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这句话,才拿了点当垃圾丢的兽皮之类的东西,下山去找了几家铁匠铺子,花大价钱请人打造的呢。
没错,林克舍弃了那把长柄大刀,当锻体术突破了七级,他就发现最适合自己的武器绝不是刀,而能砍能劈还能挑的三尖两刃刀,那才最适合他。
什么?你问方天画戟?
林克倒是想要,可荆州的好铁匠,此刻不在人妻曹手里,就在刘备帐下,要锻造一把上好的方天画戟,寻常铁匠铺子能办到?他现在就想着,等跟着老曹回到许昌,一定要先让曹魏的工匠打造一把方天画戟出来才行。
要不然,这时代最猛的不过吕布了,吕布用的方天画戟,总要有个接替的人才行。
想想手持方天画戟,凭勇武可以在后吕布时代再造一个猛将如云的好时代,林克就有点小激动。
他想过了,曹操帐下,文臣之中几乎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不是那些智商妖孽一般的贾诩程昱之类的家伙,就是荀彧这样的世家子弟,他虽有后世人的见解优势,可在谋略方面,差这些家伙不是一步两步。
而跟世家比划比划?林克没那想法,跟他们斗个你死我活,让老曹占了便宜?
为难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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