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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理当然没问题,但恰恰在嬴政这里讲不通——因为他是真的把罪责算到兵器身上的人。
他当年能做出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的事,现在再做焚书愚民的操作也是合情合理——至少在他看来很合理。
不过嬴政不会正面和荀子辩经,李斯识相的接过了话茬:
“荀夫子所言自然有理,刀兵伤人,罪责在人,读书人非议朝政,罪责自然也在读书人。”
荀子再三撇清和他的关系,李斯也不好强腆着脸以弟子自居,只能以荀夫子称之。
李斯继续说道,“但,刀兵锋利,持之可以伤人而于民无用,故帝国律法禁之。”
“同理,有心人读圣贤之书却用以攻讦帝国朝廷,则圣贤之书于民无用而于国有害,帝国自然也应禁之。”
李斯的道理也很简单。
刀剑作为工具自然无罪,但作为一种可以伤害他人,又非必需品的工具,帝国将其禁止是合情合理的——虽说帝国禁兵的力度很一言难尽。
书作为工具同样无罪,但有心人学习其中道理并以之攻击帝国,攻击皇帝,那它同样应该被禁止——作为必需品的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的工具书又不禁。
你总不能说百姓种个地还非得看几篇《论语》才能种的下去吧?
至于说需要读书人治理国家,那同样不用担心。
朝廷本身还是会保存天下藏书的,有需要自然会用。
话说到这个份上,荀子不吭声了。
讲道理已经讲不通了。
李斯就是强行把书跟兵器一并打成民间不需要的‘违禁品’。
既然不需要,那销毁也很合理吧?
但事实上,就算书真的不算必需品,那天底下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能销毁了之吗?
荀子还觉得桑海西边的几座山不是必需品呢,帝国要不要派人给它挖平了?
人吃饭就能吃饱,就算需要荤腥也有鸡鸭鹅猪,那是不是该把其他用不上的动物全都给杀了?
“孔子曰:知我罪我,其惟春秋!”
“却不知你李通古是否也能问心无愧的说上一句知我罪我,其惟‘焚书’!”
说罢,荀子直接起身拂袖而去。
他不仅不管李斯的颜面,连皇帝的脸面也不顾了——后面那句话,既是说给李斯的,也是说给皇帝的。
嬴政的脸色也第一次有了明显的变化,露出了些许阴暗。
说句不客气的,仅凭荀夫子这不辞而别的举动,嬴政杀了他也算合乎礼法。
张良这个时候却站了起来——不只是为了平事,同时也是拱火:
“荀师叔他年岁已高,时常神志不清,喜怒无常,平时又总是静修不动,今日兴许是太过劳累了,一时不察才驾前失礼。”
“还请陛下恕罪。”
张良请求嬴政恕罪的话很直白,也很有效——荀夫子老了。
相比较赵高口中的老年人淳于越,荀子那才是真正的高寿老者,已是耄耋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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