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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哥仔儿,还有百余斤的冬笋,马铃薯三百余斤,高粱面,大豆这一些还有四五百斤。”
李新宇重重的顿了一下脚,“这一段,大伙全部依照敞开了食粮,吃饱了好上路!”
一场集体大会结束以后,大伙全部最初繁忙起来,特别是以方若茹带头的女孩子们,听见田娜到了最后下场,她们心里全部有一些唇亡齿寒,论姿色,她们不如田娜,论性子,田娜有胆子于和李心武周旋,她们也比不上。
方若茹她们心底明白,田娜比她们睿智,但是到了最后的下场则是香消玉殒,现在她默默埋骨荒山,只能说可悲。
之前贝比是她们当中很普通的一员,而这会儿,这小丫头正提着一把十字弩在枕戈待命,这就是人的命,天注定。
不去理方若茹这一群小女孩子地想法,张颖惠这次心中非常开心,李新宇总算迈出了他的霸王步,部署大伙工作了,原本就应该嘛,她觉得李新宇没有完全释放潜力。
李新宇白天也受到了不小的震撼,末世最初时,他如履薄冰,拼尽自己的体能,只为在这末世活着。
但是当他救助了一拨人后,他反倒是有一些使命感,他害怕职责,害怕自己的误人子弟。
之前,绝大多数时间全是张颖惠和罗德昆他们在忙碌,而李新宇闲庭漫步,但是今天之事惊醒他,这么一来是搞特殊。
李新宇读过不少故事,读书破万卷,胸中如有神,最起码叫他神清气爽,他现在拉起来的队伍,还在雏鸟期。
之前一直顾虑这这一群人在李心武那儿受到了很多委屈,营养不良,不能在刻薄对待,更何况女孩子体质单薄。
但是今天看见田娜的下场,他才清楚,实际上这末日一直在强迫你挣扎生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末日对李新宇实际上是一个考验,是一个叫他能再世为人的一个机会,而现在他做的还可以,如果在之前,像张颖惠这一种美女富婆脚跟都不会踩他?闪念一过,李新宇不由自主的笑了一下。
他早已很长时间没被女孩子正眼相看了。
“宇哥仔儿,你在这呀?”
李新宇的身后响起的罗德昆声。
李新宇蹲在地上,转头,“昆哥,陪我坐坐。”
他声十分悠闲,再没了之前那一种盛气凌人的口气。
罗德昆席地而坐,“宇哥仔儿,咱们真要迅速的离开这儿?”
李新宇轻轻的点了点头,叹口气,“对啊,彼得阿潘说得没有错,咱们必须挣扎求存,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咋?你反对这个念头?”
“我也思考过这事情,不知宇哥仔儿你希望找一个什么样的大本营呢?”
李新宇轻抚着自己的胡渣,“我的想法说出来,昆哥你也补充下,首先,背山傍水一夫当关,最好易守难攻,有充足的地理优势。”
“其次,面积广袤,地产丰足,可以字给自足。”
李新宇屯田藏兵,还是很有一套的。
罗德昆笑了一下,“实际上,宇哥仔儿,咱们不妨从城市周边的公园找,这一些场所,人员稀少,资源丰富。
而且,有池塘和耕地,可以字给自足。”
李新宇听到这话,眼睛一亮,在大腿上一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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