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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
信鸽如同泄了气一般,“我以后不会再对你出手了。”
听到这的河蟹暗暗松了一口气,虽然她很早就跟信鸽说明了当年事情的原由,但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大姐这些年究竟放下没有。
“谢谢。”
声音细不可闻。
闹钟切下一块牛肉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嗯,我听见了,不客气。”
信鸽愤然瞪了闹钟一眼,这种话,听到就行了!
说出来干嘛!
“先生发了一封邮件给我,说还有个熟人,你回家应该能看到。”
河蟹适时撇开话题,给自家大姐一个台阶下。
“这种事情他不直接告诉我?”
“嗯。”
“那大概不是什么好事了。”
……
果不其然,闹钟来到自己房子门口,就看到一群工人在洛的指挥下,把一件件家具搬进屋子里,这时候,才接到先生的邮件,洛将作为她的司机和保镖住在她隔壁!
三个月后,每个周末,闹钟家里都会有三个人蹭饭……有时候,是四个,没有执行任务的柳枝也会过来。
闹钟心想着,如果当初放任信鸽自生自灭,就不会被逼得去学做饭了,不学会做饭,现在也就不会被人蹭饭!
先生却一直没有联系过闹钟。
应该过得还不错吧!
柳枝这次做报告的时候从先生办公室里顺了一包烟,出门的时候被门卫拦了下来,连带自己的一包烟一起被缴了下来!
值得一提的是洛,洛是一个很擅长学习的人。
这么多年的磨练,洛不只学到了柳枝的厚脸皮,还有先生的眼光,闹钟的冷静。
经历了失去同伴的大悲,以及父母仇得报的大喜,却依旧保留着原本的善良。
他的父母,就是第八次刺杀凯特的那对夫妻,也是他们,为训练营定下来,不允许吸纳有光明未来的孩子的铁律!
先生把洛安排到闹钟身边,有他自己的考虑,因为洛比谁都懂得,阳光下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所以由洛来陪闹钟度过这段适应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用柳枝的话来说,洛跟他们一直都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天生就应该生活在阳光下面!
闹钟见过洛的那一面,世俗又善良。
那次采买生活用品和食物的时候,即便不缺钱,洛还是不厌其烦地的跟每一个商户还价,明明占了那些人的便宜,却跟他们越来越熟络。
中间有一个小插曲,一个腿脚不便的老人背着四把手扎得扫帚,一瘸一拐的走进一家又一家店询问是否要买扫帚。
一个年轻老板面露为难之色,明显是开业不久还没有盈利,老人大概眼睛也不好,没有看到角落里有一堆卖不出去得塑料扫帚。
在老人走进下一家店的时候,洛笑着上前跟老人打了招呼,还给对方点了一根烟,很大方的买下了四把并不需要的扫帚没有还价。
因为这一举动暴露出来的些许阔绰,在回去的路上,闹钟和洛很贴心的叫来专车送了几个地痞流氓去医院!
平静生活的第三年,洛死了。
干这一行的人本身就随时可能死去,即便如此,也让人觉得太过突兀了!
那个善良的过分的……少年,此刻他们依旧愿意称他为少年。
他的人生,有太多的遗憾,,没有亲手为父母报仇,没有带着自己的队员活下去,没有和朋友同行,没有跟自己喜欢的人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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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黑暗的大地上,曾注视着某一颗星星的眼睛,一定也会因此而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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