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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屠村(第2页)

“不害怕吗?荒无人烟的地段可是会有妖兽出没的。”

云明雪疑惑问道。

刘老爹摇摇头:“没什么好怕的,二十多年了,从来没见过妖兽跃过古道进入人类的区域,再说有大黑陪着,小老儿就更不怕了。”

“大黑?”

云明雪转头看向茅草屋,那里刚好钻出来一个黝黑的狗头,正在好奇地打量着几人。

刘老爹哈哈一笑,满是骄傲道:“二十多年前开荒队伍退出这片区域的时候,我捡到了在古道边昏迷不醒的小狗崽子,这一养就是二十多年,身高体壮,站起来跟一头牦牛似的,有它陪着,连夜里都不会害怕了,心里很踏实。”

云天锋将喝光了热茶的茶杯递给刘老爹说还想和,等刘老爹起身添茶,云天锋笑问道:“刘老伯,我们瞧着这古道上有车队经过的痕迹,您可曾看见都是什么人?是商队么?起码的有几百人吧?”

刘老爹轻轻摇头,提醒少年小心茶碗烫,退回灶台边坐下才道:“没见着,小老儿也好奇着呢,瞧那痕迹,起码是三支队伍,先后间隔接近一个小时路过,都是夜里过的,可惜了,若是商队,若是白天,说不定还能带着村里人添置些年货,也省得到时候还得去城里麻烦。”

……

天眷村,和恨天古道的恨天两个字意思刚好相反。

住在这里的居民一直都不知道那条古路为什么会叫那么一个奇怪的名字,反而他们希望岁岁平安,上天眷顾村子,所有人都能喜乐,于是给村子起了这么个名字。

刘老爹的老伴张翠媛刚刚赶车回来,村里不少屋舍的烟冲都已经升腾起了白烟,她将路上被飘雪覆盖的马车拴在院子前的小木桩上,熟练地拍了拍身上的衣物,又跺了跺脚,确认身上没多少雪花才敢进屋。

屋子里布局简单,一间灶房连着小堂,两边各有两个房间,左边是老两口的卧室和特地留给大黑的卧室,右边偏上的一间是儿子和儿媳妇睡觉的地方,偏下的则是一对五六岁的龙凤胎孙子卧室。

儿子和儿媳妇房门上挂着的帘布搭在一旁的木钉子上,床铺收拾得整洁,人已经离开了,想来是去山上看捕野兔的陷阱去了。

张翠媛掀开帘布看了看躺在床上四仰八叉抱在一起睡觉两个小屁孩,轻轻摇了摇头,回到灶房系上围裙开始忙碌起来。

孙子喜欢吃面条,孙女喜欢吃蛋炒饭,真难伺候。

正忙着呢,透过敞开的屋子大门,隐隐约约有一些喧闹声传来,张翠媛也不奇怪,都腊月二十了,估摸着是村子里谁家在杀年猪正在热闹,等到明天,自己家养了一年的大黑猪也得杀了,可千万不能让大黑看着,不然它又得失落好几天。

大黑重感情,家里的牲畜它都熟,每次宰杀它都会难过,但这并不妨碍它吃起来的时候两眼放光。

“砰!”

距离刘老爹家距离最远的一户村民院子,虚掩的木门突然被不速之客用力踹开,院子里游荡的鸡鸭鹅发出惊慌的叫声,院子里的男主人也急忙披着外套踩着布鞋打开房门向外看来。

然而,这户人家的男主人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白花花的刀刃一闪而过,下一刻,半边额头滑落,喷出鲜血,身体无力栽倒在地。

三两个从未见过的汉子将男人的尸体踹到一边,钻进屋子里就开始搜刮,惊醒了正在熟睡的女主人。

女主人以为是喜欢玩骰子的邻居和自家汉子折腾出的动静,躺在被窝里嘟嘟囔囔含糊不清骂了两句。

但下一刻,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女人甚至来不及将脑袋钻出被窝,就在一声闷哼中断了呼吸,鲜血将被子彻底染红。

“快找找有什么吃的就都拿走,院子里的牲畜全部宰了也带走。”

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们如同强盗,雁过拔毛,闹得鸡犬不宁。

类似的一幕逐渐在村子里各家各户上演,鲜血的腥臭味都被风雪掩盖,传播不远。

而在村子外,一匹高头大马上,一名头戴面具的男人百无聊赖地看向远方,对那些惨叫声充耳不闻。

他是羿寒。

袭击村子也是他的主意,因为押送俘虏的车队里没有酒,而他嗜酒如命,一日不喝便精神恍惚,百无聊赖,实在难受。

他只不过想从村子里买几坛子酒,但领队的掌旗却觉得光有酒没有肉不过瘾,便发生了这一次的屠村行为。

用队伍掌旗的话说,这里远离城区,即便春季快结束的时候估摸着都还是大雪封山,根本不怕被人知道,也不会被人知道。

出生正道宗门追日宗的羿寒一开始觉得这样不太好,买就是了,何必杀人,但他没有阻止,甚至都没有开口,默认了一切。

管他呢,有酒喝比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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