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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掏出烟来,一边抽烟,一边用左手飞快地打着字。
如果于小鱼在的话,一定很震惊的,一向以打字速度快而沾沾自喜的她,一定会拜倒在石渝单手而且还是左手打字的速度上。
只是不多时,面前的烟灰缸就快满了,他的嗓子也感觉干渴极了。
冲了一杯咖啡,他继续用被开水烫过的猪胡侃,直到惹毛了那个挨踢界的马混混,两个人就在论坛里撕巴起来。
这马混混绝对也是个人物,据说,中学和大学都是学霸,更是在89年配合学校开展活动,使得那年没出太大问题,所以,学校直接保送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直接被分到了最火的科研单位。
这不,也是即将退休了,又是丁克族,没有孙子辈的拖累,空闲时间也多了太多的,无聊时间就是泡网,这原本也是他的专业,更显得得心应手,从而,在网上赢得了一大批粉丝,可是比石渝受欢迎得多。
当半杯咖啡和马混混撕巴时,于小鱼也看到了,虽然她和马混混有过冲突,但于小鱼并没有放在心上,聊不来离得远点就是了,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看着那些在网上吵架的男女,于小鱼唯一的感觉就是:这些人的精神头真大呀!
她完全忘记了几年前领着一帮人在网上打群架了,哈哈!
如果有人要问,她或许只能回答:老了,没精神打了。
可是,现在论坛里打架的都是60后和70后,甚至50后打得更激烈。
对咖啡和马混混的撕巴,于小鱼兴致缺缺,给了四个字的评价:一地鸡毛!
嗯,还有,节操掉在地上稀碎稀碎了!
凌晨一点半时,于小鱼洗洗睡下了,只是,从饭店回来后喝的那杯卡布基诺让她失眠了,只好戴上耳机,听着小川的民调局入睡了。
睡梦中,于小鱼穿越到了民调局的小说里,小说中的人物,于小鱼很是喜欢吴仁荻,甚至于达到了崇拜的地步。
只是,不知道怎么的,在小说里,她居然爱得很是卑微,令她自己心里都不舒服了,于是,努力让自己醒过来,却又发现,那徐福居然长成了石渝的模样,一次次被吴仁荻痛扁,把个于小鱼乐得肚子疼,一抽一抽地。
乐着乐着,于小鱼被闹钟惊醒了。
伸手拿过手机来看,早上五点了。
匆匆洗了个澡清醒了一下,她才拿着出了门。
楼下,公司的司机已经等候了半个多小时了,看于小鱼走出来,他发动了汽车。
于小鱼打开商务车的后门,被已经坐在车里的石渝吓了一跳。
“这家伙,应该是熬了一夜吧?这一大早又怎么会起得来呢?呵呵!”
“早呀,石总!”
于小鱼礼节性地问候了一声,就上了车,直接坐到了后座,想着在车上补个觉的。
别看石渝这一夜未眠,精神却比于小鱼还要好。
从前他写作时经常熬夜,甚至是通宵的,象昨夜,网上打架更是刺激神经。
他是凌晨四点了才和马混混结束战斗,那马混混估计是倒头就睡了。
而石渝却冲了个澡,又做了二百个俯卧撑,大汗淋漓后又冲了个冷水澡,才又选了又选,才穿了一套休闲装。
只是,他居然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格外的耀眼。
听到于小鱼和他打招呼,他感觉有点……受宠若惊了!
可是看到她只是那么一声招呼后,就钻到后座椅子上偎着眯觉,他这心里又怪不是滋味的。
怪谁?还不是怪自己吗?
也许,自己想得太多了,儿子并没有想要他和闵亚秋复婚,是他自己把事情搞复杂了。
他知道,他自己已经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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