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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驻唱,”
服务生送来小食,笑着道,“一学生,唱得不错,偶尔来玩玩。”
余笙的目光一直搁在舞台上,收不回来。
他看见那人上台时带了张吧椅,一脚撑地,一脚支在椅子的横梁上,腿形笔直修长。
那人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麦克风调到合适的高度,低头拨弄了两下琴弦。
余笙目不转睛,这身形,这气场,这不好招惹的范儿,可真眼熟啊。
前奏轻轻而出,是一首词曲皆美的英文歌—
那人一开口,余笙身边的同伴就愣住了,惊讶道:“女的?那气场,我还以为是个爷们。”
可是接下来,却没人顾得上注意歌手究竟是男是女了,因为唱得太好,老天爷赏饭吃的好嗓子。
唐青瓷向前一步,自阴影里走出,站在有聚光灯的地方。
余笙听见自己的心跳,“嘭”
的一声。
他的好姑娘,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短发,洗掉了染色,只剩干净的黑。
脸上扫着薄薄的妆,越发显得神情淡漠,瞳仁却是艳丽的,像猫,高贵漂亮。
她不看手中的吉他,也不看场下的观众,盯着虚空中的某个角落,轻轻地唱—
Iwasalittlegirlaloneinmylittleworld
我是一个小女孩独自在这小小的世界
whodreamedofalittlehomeforme.
梦想有一个小小的家
Iplayedpretendbetweenthetrees,
我计划将它隐蔽在树丛中间
andfedmyhouseguestsbarkandleaves,
用书皮和叶子招待我的客人
andlaughedinmyprettybedofgreen.
在我可爱的绿色床上欢笑
……
表情是冷的,歌声却是暖的,对比中撕扯出令人目眩的光,仿佛那个唱歌的女孩本身就在闪闪发亮。
一首唱完,有人鼓掌,有人起哄,都是善意的,没什么过分的话。
不止一个观众喊着:“女神!
再唱一首吧!
上次唱的那首粤语歌,好听!”
唐青瓷调了调琴弦,道:“行啊,就唱这个吧。”
余笙突然从位置上站起来,同值班经理说了句什么,然后快步消失在舞台后方的黑暗中。
气氛很好,温度也热,唐青瓷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半袖T恤。
台下坐满了人,她谁也不看,只抱着自己的吉他,粤语唱得字正腔圆,非常有味道。
极淡的烟熏嗓,有种沧桑的味道,却不压抑,淡漠与柔情,烟火与金属色,全在那把嗓子里,真真是老天爷赏饭吃。
歌唱到一半,有键盘加进来,唐青瓷抱着吉他回身看一眼,愣了愣。
余笙也脱了外套,穿了件黑色的运动背心,手臂上箍着漂亮的肌肉线条,灯光在皮肤上映出略深的小麦色,露出些许文身的影子,健康、干净,还有点性感。
...
...
嗯?我轻轻的哼唧了一声,翻了个身,那软软的东西就贴在了我的背上,肌肤的触感很美好,我有一丝恍惚,跟着腰上传来轻轻的抓挠半睡半醒之间,迷迷糊糊的,我感受着一丝迤逦的迷炫,我做梦了!梦里有一个柔软的女孩正如同树藤一样缠绕在我身上,让我忍不住浑身发热,这种感觉很美妙,又有一点熟悉身体越来越热身体的反应也越来越大,我不想醒来,翻了个身趴在了床上,挤压的那份舒爽让我很是惬意光着的后背有一双柔荑般的小手正在慢慢游走,痒痒的,滑滑的※※※大街上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青春年少的回忆永远是最美的!新书张自立和陈皮的故事交集,另一个角度描述不一样的味道!这是我们的青春故事,走过的路一一道来,挨过打,吃过亏,受过伤,有过爱,这就是人生,有点无奈,有点心酸,更多的是回忆和温暖人生就像调味品,苦辣酸甜,什么味道全由自己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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