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三章出现了
狗的鼻子出名的厉害,警局里也有警犬缉凶或者其他用途,火车站等地方能见到警犬也不是新鲜的事。
混天犬更特殊,它的鼻子肯定也比一般的狗还要厉害。
当然,我也没试过,所以现在只是理论上觉得混天犬肯定不会比其他的狗要差。
它可是恶狗村里的产物,那地方也够玄乎的,至今我想起来都感觉到后怕。
我先带它来到工地发生命案的地方,这个时候罗秀等人还没有走,正蹲着查看线索,一点点,生怕错过哪怕一定点的线索。
她看到我了,见我带着混天犬进来的时候有些不开心。
“你知道这样会破坏线索吗?”
她道。
“大姐,我也是来破案的。”
我没好气道。
她是不知道混天犬的厉害,要是知道了,估计她以为自己捡到宝。
我说的是真话,要是谁家有混天犬这样的狗,一般的鬼都不敢靠近,能镇宅护家的狗,谁不喜欢?
“吹吧你!
带你的狗赶紧走,把线索破坏了让凶手跑掉,我第一个找你!”
她凶凶的道。
我白她一眼,心知这个时候和她多说无益,于是我让混天犬待外头,我进去找了件工人穿的衣服,拿给混天犬闻。
“张可,你有完没完的,现在我可烦着呢。”
罗秀见状走了过来,有些不耐烦道。
我知道她的压力,但是她不知道我的初衷。
所以我没理她,告诉她这样是没用的,再怎么找都不会有线索让她找到人,找到了也不一定能对付。
罗秀当然不信我的话,说我在这里净捣乱。
对此我笑了笑,挥手让混天犬跟我走,去深山老林等地方去了。
首先的地方是鬼沟岭,这个地方我来过,所以相对来讲比较熟悉这里的地形,什么地方有洞穴,什么地方有较为浓密的栖身地,这些我都知道。
混天犬来到鬼沟岭之后我让它自由发挥,我也开始找一些可疑的地方开始寻找,这样可以加快速度。
我带了武器来的,一把匕首。
有了上次的经历这次我可不会让自己再中招。
有了武器,又有这么猛的太阳,足够对付他的了。
他是人我还有点怕不是他对手,成了鬼,一个太阳照死他。
鬼沟岭即便我很熟悉,找起来还是很费劲。
地方大,一个人找实在有些力不从心。
所以我又给李俊义电话,让他来帮忙找。
上次他来鬼沟岭拜祭他朋友的时候比我还熟悉这里,所以让他来是明智的选择,何况他本事也大,对上张军绝对不是问题。
至于其他人我就没有让他们过来帮忙,其实也帮不上什么忙,何必给自己添加烦恼。
张军这种人可是好惹的?招惹他,可是要死的!
李俊义来了,在我简单示意下加入搜索的队伍,我让他到鬼沟岭最里面去找,那个地形他比较熟悉。
...
因为工作不顺的苏远被老板炒了鱿鱼,正打算坐船放松心情的时候却遇到海难,等到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在一个陌生的小岛上。食物水安全。身为普通人的苏远能否在荒岛上活下去么?我一定摆脱处男在死!荒岛上的苏远发出了怒吼。...
十年前。温知夏是安静寡淡的乖乖女,顾平生是放荡不羁带着痞笑的校霸。温知夏一酒瓶爆头了小巷内想要对她施暴的流氓,让顾平生惊叹惊艳,原来小书呆也有脾气。青春年少,好像全世界都知道顾平生爱温知夏,情深难抑。他为她喝过最烈的酒,淋过最大的雨,发过最炽烈的誓言,给过她最缠绵的吻。顾平生用浓情蜜意偷走了少女最干净的一颗心。十年后。大雪纷飞的傍晚。瘦弱的温知夏看着车前跟另一个女人拥吻的顾平生,手中的化验单无声的飘落在地上,被雪花掩埋。顾平生许是认定了赖定了,事事顺着他的温知夏,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他。他好像是忘记了,当初是谁求着哄着温知夏爱他。她疼到了极致,为了保命,便是要将名为顾平生的这块腐肉剜去,即使伤痕累累,即使鲜血淋淋。后来温知夏在门口看到靠着墙吸烟的男人,他的身旁带着一个红着眼眶可怜巴巴的奶娃娃妈妈,团子好困温知夏皱眉?!青雾色的烟雾将男人的神情遮盖,他耍起无赖看什么?亲子鉴定在这里,你儿子,也是我儿子,负责吧。1w4793697170...
...
...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我没有力量,我只想守护自己爱的人。我名蒙少,原名含义只想少些苦难,少些遗憾,少些后悔,所以少爷的少命名!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力量自身难保,何谈保护自己所爱之人!我要变强,历经磨难,我变强了!可是却亲手毁灭了所有我爱的人!哈哈哈!我的存在就是一种错吗?这个世界没有正邪,没有善恶?你有力量便称之为善?哈哈哈!战!!!不要怕!人生又能为什么,天下大乱又如何!孤独红颜守空阁!我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