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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沈亦霆一并上了楼,正好一个佣人拿着我买的兔子钥匙扣过来,问道:“陆小姐,这个给您放到卧室吗?”
我飞快看了一眼沈亦霆,就发现他盯着这个钥匙扣看,不知道是不是觉得我乱花钱买一些没用东西。
可是那商场里的东西太贵了,这个钥匙扣就三百块,我是想着丽儿最喜欢小兔子,才一咬牙买的。
我冲佣人点点头,然后和沈亦霆说:“下次可不可以让小陈不要再带我去那么高级的商场,我随便去个批发市场就行。”
话一说完,我又觉得自己好笨。
他这种身份的人,又怎么会允许身边的人去什么批发市场,那样会降低身价,估计他心里肯定觉得我很矫情。
可沈亦霆根本没理会我的话,而是伸手拿起了那个兔子钥匙扣,还把它翻过来又看了看,那么可爱少女的东西在他手里,真是不搭。
他瞧够了,就把东西又给了佣人,示意她可以上去。
随后问我:“你很喜欢这种东西?”
我摇摇头,解释道:“我不喜欢的,是丽儿,她喜欢这些小动物的玩偶,所以我就买了一个给她。”
“那你喜欢什么?”
沈亦霆又问。
他突然这么一问,我竟一时语塞,这么多年,我从没想过自己喜欢什么。
以前,我妈在世的时候,我清楚记得我最喜欢我妈炖的红烧肉,喜欢在足浴店后面荡秋千,喜欢吃街口张大娘做的熟梨糕。
可现在的我,对什么都没所谓,唯一的原则就是丽儿喜欢就好。
我这么想着,沈亦霆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对我说:“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就去想办法发现,然后告诉我。”
“为什么告诉你?”
我一时恍惚,没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这么一句。
沈亦霆笑笑,客厅暖人的黄灯照在他的脸上,让他这张脸迷人的叫人忘记了呼吸,他说:“我想知道。”
他此刻的笑,眼中的光,让我迷了心。
……
在那之后的连续几天里,小陈下午都会带我去商场,而且一天换一个,每天都是不同的商场。
可即便如此,我每晚回去依旧是两手空空。
走在商场里的时候,我身体两边都是那些艳丽炫目的华美衣服,也有浪漫精致的工艺品,可是我就是看看,一点儿想买的冲动都没。
直到今天,我在地下一层发呆的时候,发现了一家独立书店。
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我妈就爱送书给我,她和收破烂的赵叔叔关系好,总能找来些新鲜玩意儿,而赵叔叔知道我喜欢看书,有时收破烂收到了就主动送给我妈,那些书我都收在了一个纸箱子里,好好地珍藏着。
可是那一场大火把什么都烧没了,无论是物品,回忆,还是亲情,都烧得一干二净。
盯着那书店的招牌,我不自觉的站了起来,向它缓步走去。
得知自己考上大学的那天,我攥着攒了好久的零花钱从村里跑到县里的书店买了一本盗版外国小说《百年孤独》,这书至今都是我的最爱。
如今想来,我也是好久没看了。
这一次,没有任何犹豫,我买了一本精装版的《百年孤独》。
……
从商店出来,我心里有些小小的高兴,没想到买了一件自己心仪的东西居然可以带来不小的快乐和满足感。
上了车,小陈见我挺开心,也露出了笑容和我说:“陆小姐,刚刚接到电话,说是现在可以带您去看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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