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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整军,祭旗,出发!
光明历1193年12月3日,上午九点,天气阴,北风呼啸。
雄鹰堡外,是一群足有二百匹规模的驮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背上驮着由麻袋和绳索捆扎的粮草、军需,每一匹都有数百斤的负重,聚在一起,蔚为壮观。
穿过这群驮马,就能够看到更整齐、更昂扬、也更强壮的战马集群。
它们身上披着黑色的布制马甲,上绣雄鹰纹理;不时打几个响鼻,口鼻中不断喷出热气,又被北风吹散。
越过战马,则是三个整齐排列的方阵,新兵们拿着各自的武器,身上披着厚重的棉袍,棉袍之下是全新制成的半魔兽皮甲。
他们被冻得通红的脸上带着紧张而严肃的神情,还有一丝焦灼的迷茫,都在为自己未来的命运担忧。
在他们最前方,全盔全甲的埃里克束身而立,仿佛铁塔。
外围,还有许多闻讯而来的人,最前一列,是丹妮丝和老戈登,在之后就是菲力和一些闪金镇内的大商人,再往后,则是前来围观的领民,其中主要是私兵和亲兵们的家人。
咔哒、咔哒、咔哒……
清脆的马蹄声响起,雄鹰堡方向,马群自动裂开一道缝隙,一匹肩高两米、通体雪白的战马款款走出。
在它的背上,是一位身穿墨黑色皮甲的骑士,皮甲朴素、简单,却又反射着金属一样的光泽,一看就与普通皮甲截然不同。
骑士的肩膀上披着一条洁白如雪的毛皮大氅,仿佛旗帜一样迎风飘扬。
他的面容立体而冷峻,黑色的眼眸凌厉如鹰,让所有被这目光扫过的人都自觉低下了头颅。
在他身后,是一匹暗红色的血睛战马,南茜就骑在上头,她的表情虽然严肃,但眼神中却藏着按捺不住的兴奋。
同样骑着血睛战马的维斯冬则稍稍落后了南茜半个身位。
他穿着擦得锃亮的附魔链甲,假手扶着附魔手半剑,另一只手牵着缰绳,面孔因为兴奋和紧张而绷得紧紧的。
再之后,就是雷文的亲兵,一共十九人,他们统一骑乘着被魔核强化过的半魔兽化战马,最前面的西蒙和伏拉夫分别穿着板甲和链甲,之后十七人,是清一水的灰黑色半魔兽化皮甲。
马蹄停下,雷文勒住缰绳:“埃里克,准备情况如何?”
埃里克上前一步,右手捶胸大声吼道:“雄鹰军第一军团第一营,三大队共计一百零八人,全数到齐!”
“请男爵大人下令!”
“很好!”
雷文点了点头,目光越过埃里克落在第一营一众士兵身上,抬高了声音:“我知道,你们现在心中都很想问同一个问题:我们要去哪?”
“现在,我就回答你们。”
“这一次的目标,是血腥高地!”
虽然对这个消息深感不安,但四个月的军营生活,以及近半个多月的加强训练,还是让他们保持了极高的纪律性。
没有喧哗和异动,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恐惧和惊慌。
早已经听到了风声,他们们心中也都有了猜测,但是当亲耳听到这个答案,还是让他们颇为畏惧。
血腥高地!
那可是马贼和流寇们的老巢,世界上最凶险的地方。
而雷文,竟然要带着他们,去向那种凶恶之地。
这种不安的情绪迅速蔓延,雷文看出了这一点,他高声问到:“看看起来,你们好像有不同的意见啊,谁站出来和我说说?”
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少人都目光投到了怀特身上。
这个小子就是上次口出狂言,连累整个小队跑到吐的那个新兵。
怀特却低下了头,打死都不做这个出头鸟。
虽然他知道男爵大人很宽容,就凭他上次犯的错,打死都是活该,但最后则只是让他跑了二十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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