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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下笔,看到李玲,陈少群,肖炜过来了,我装作很轻松的写了一行字过去:哎,好烦呢,写不出来,真辛苦啊。
很简单的一句搭讪,目的是消磨时间,希望打发掉坏的心情。
可是收到的回话是:是啊,现在又没人给你抄了,你当然写不出来。
这时,李洵拍案而起“不许说李海海!”
呜呜呜呜,我第一次看他那么生气,第一次感到那么开心。
李洵看上去好像是那群人里面感情最淡薄的人,可是在一些细节处是真的可以看出他其实最重感情,也记得所有别人对他的善意。
李玲略带讽刺意味地反问,“你什么时候对他这么好了!”
李洵听了,冷漠地回了句,“有人短暂对我好,有人长久对我好,我都会记得。”
李洵外表看起来游手好闲,嘻嘻哈哈,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孤僻的人,性格冷漠,说话耿直,很多人眼里的他就是个怪胎。
但他知道,我不一样,真的是非常关心。
犹记得那年刚开学他因为学费问题而不得不每天吃白饭加免费汤,我看到以后先买了一份猪肉白菜馅饺子,然后借口想吃盖饭而让他代劳。
虽然不是直接施舍,但他还是能感觉到我的意思,所以骨子里骄傲的他拒绝了。
但后来,当我把属于他的那份饭一把抢过然后大口吃下时,他才感受到了我是真的想关心他。
吃到最喜欢的猪肉白菜饺子的他,从那一刻开始真的认定我是他的朋友。
之后不管是因为什么问题,还是什么事,他都会去做。
他记得的也不仅仅只有这件。
为了他的奖学金,我忙碌了一天,只希望尽力做到最好;为了他砸坏了铁栅栏上的锁,让他可以坐摩天轮和喜欢的沈千寻表白。
这些,他都记得,而他也会投桃报李,在我危险之时,从泥坑里将我拉上来。
他和我有些相似,小时候,家道中落,原来家境不错的。
不同的是,他生于一个单亲家庭,母亲到处打工维持生计,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生活也是比较艰难。
小时候的李洵活泼开朗,很有原则,拿东西办事儿。
收了护士棒棒糖,就一定照顾千寻。
吃了千寻饺子就一定还清。
他对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会主动钻研。
缺钱的他身体素质很差,干不了体力活,但脑力活和手艺很好。
感觉很多技能可能也是为了赚钱学的,比如木工。
学习优秀,几乎年年奖学金。
学期目标是赚钱,一直以来专注赚钱,估计人生目标也差不离了。
不仅如此,技能满点的他会做特效,做相框,做工艺品,修电脑,并且很熟练这些。
想必以前用这些中的方式赚过钱。
但学习和挣钱需要花费大量精力,难免在与人相处方面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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