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丢下笔,看到李玲,陈少群,肖炜过来了,我装作很轻松的写了一行字过去:哎,好烦呢,写不出来,真辛苦啊。
很简单的一句搭讪,目的是消磨时间,希望打发掉坏的心情。
可是收到的回话是:是啊,现在又没人给你抄了,你当然写不出来。
这时,李洵拍案而起“不许说李海海!”
呜呜呜呜,我第一次看他那么生气,第一次感到那么开心。
李洵看上去好像是那群人里面感情最淡薄的人,可是在一些细节处是真的可以看出他其实最重感情,也记得所有别人对他的善意。
李玲略带讽刺意味地反问,“你什么时候对他这么好了!”
李洵听了,冷漠地回了句,“有人短暂对我好,有人长久对我好,我都会记得。”
李洵外表看起来游手好闲,嘻嘻哈哈,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孤僻的人,性格冷漠,说话耿直,很多人眼里的他就是个怪胎。
但他知道,我不一样,真的是非常关心。
犹记得那年刚开学他因为学费问题而不得不每天吃白饭加免费汤,我看到以后先买了一份猪肉白菜馅饺子,然后借口想吃盖饭而让他代劳。
虽然不是直接施舍,但他还是能感觉到我的意思,所以骨子里骄傲的他拒绝了。
但后来,当我把属于他的那份饭一把抢过然后大口吃下时,他才感受到了我是真的想关心他。
吃到最喜欢的猪肉白菜饺子的他,从那一刻开始真的认定我是他的朋友。
之后不管是因为什么问题,还是什么事,他都会去做。
他记得的也不仅仅只有这件。
为了他的奖学金,我忙碌了一天,只希望尽力做到最好;为了他砸坏了铁栅栏上的锁,让他可以坐摩天轮和喜欢的沈千寻表白。
这些,他都记得,而他也会投桃报李,在我危险之时,从泥坑里将我拉上来。
他和我有些相似,小时候,家道中落,原来家境不错的。
不同的是,他生于一个单亲家庭,母亲到处打工维持生计,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生活也是比较艰难。
小时候的李洵活泼开朗,很有原则,拿东西办事儿。
收了护士棒棒糖,就一定照顾千寻。
吃了千寻饺子就一定还清。
他对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会主动钻研。
缺钱的他身体素质很差,干不了体力活,但脑力活和手艺很好。
感觉很多技能可能也是为了赚钱学的,比如木工。
学习优秀,几乎年年奖学金。
学期目标是赚钱,一直以来专注赚钱,估计人生目标也差不离了。
不仅如此,技能满点的他会做特效,做相框,做工艺品,修电脑,并且很熟练这些。
想必以前用这些中的方式赚过钱。
但学习和挣钱需要花费大量精力,难免在与人相处方面欠缺。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