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少女身上穿着一层薄薄的白色寝衣,显出身材优雅的弧度,下巴垫在手臂之上,一张白皙透亮的小脸沉静而美好。
来不及去确认她的身份,还没想好是否该唤醒她,脑袋一沉,身子一僵,一头栽进了池子里。
冥云歌打了个激灵被惊醒,只见来人如她一样穿着白色的寝衣沉在池底,从轮廓上看过去是一名男子,急忙爬出池子披上兽皮斗篷。
登徒子?
还好昨晚人生地不熟的留了个心眼穿了层衣裳,不然还不被看光光了。
她倒要看看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想占她的便宜,非要把他打得下半辈子看到女人都害怕。
男子面朝下浮到了水面上,长发铺开宛如一簇水藻,浑身僵直宛如一具浮尸。
冥云歌发尾的水珠啪嗒啪嗒滴落,等了几息男子依然纹丝不动。
冥云歌想起了昨晚的小斯的话,这该不会是府上的病少爷吧?
冥云歌跳进温泉,奋力把清瘦而高大的男子推上池边。
男子的五官十分俊秀,气息微弱,脸上带着一抹病态的苍白,裸露的胸膛给人一种精致剔透的感觉。
冥云歌笃定了自己的推测,急忙跑去喊人,迎面遇上了昨晚放他们进来的王管家,王管家身后跟着几个丫鬟和小厮。
“姑娘,你好些了吗?怎么头发还湿着,小心着凉!”
王管家眉目和善的关切道。
“我已经没事了,你快去看看,有人晕在池子里了。”
冥云歌焦急回应。
“是少爷!”
管家身后的一个丫鬟惊呼一声,他们几个本来就是负责照顾虞晟修的,闻言呼啦一下冲向温泉池。
“姑娘,你先去我为你准备的屋子里暖暖,少爷向来身子不好,我去请医师来看看他!”
王管家心急如焚,额角渗出了汗水,却不失礼节。
“快去吧。”
冥云歌摆摆手,管家三步并成两步飞奔而去。
冥云歌和上官灏得了主人的恩惠,自是不能不管不顾,待到医师离去,两人前去探访。
冥云歌本以为经过早上的事虞晟修会卧在床塌上,不想,他却是端坐在轮椅上,整个人打理得一丝不乱。
长发用一条明黄色的缎带半束在脑后,面色依旧苍白如纸,含着一抹歉意,眼眸像是一汪秋天的湖水,澄亮、清澈、粼粼荡漾,鼻梁秀挺,薄唇暗淡微微发紫,勾着温润的弧度。
一身做工精美的直襟长袍,浑身散发出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
“在下不知道姑娘昨夜来到府上,无意冒犯,幸得姑娘相救,否则在下此时怕是不能安然坐在这里了,若是姑娘不嫌弃在下这副身子,在下愿迎娶姑娘为妻。”
虞晟修双眸一片清明,语气诚恳,全然没有贪婪之色,这让冥云歌确定了早上的事实属意外,不是蓄意为之。
王管家脸上划过一抹惊诧:“少爷,这……”
这天下只有少爷嫌弃别人的份!
何况这姑娘就算是少爷的恩人也担不起那个位置,为妾都不够格。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