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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如墨,高大起伏的朝歌城下,夜黑千帐灯。
一堆堆熊熊的篝火前,围坐着一群群士兵。
大家吃着烤肉,喝着美酒,邀五喝六,猜拳行令,兴致高昂。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属于战场上,在血与火中,生死与共的战士之间的真挚情谊。
一对对喝得烂醉的士兵,脚步踉跄,相扶相携,说着酒话,思念着家乡的娇妻幼子,还未走回营房,即倒在路边,呼呼大睡,连士兵从不离手的铁戟金戈,都扔得满地都是。
一堆篝火前,一个长圆脸,长着肉球一般大红酒糟鼻的军曹,正端着美酒,和手下士兵们摆谈昨天发生的朝歌之战。
一个士兵并未参加昨天的战斗,他急切地催促着长圆脸四十岁上下的军曹道:“王六哥,快将你们昨天是如何打败恶纣王的说来听听!”
火光照在王六哥油亮的脸上,他大口饮酒,豪气干云说道:“这恶纣王也真是厉害,跨下快雪逍遥马,手提金背大砍刀,金盔金甲,大战我西岐数十员大将,毫无惧色,前前后后有我二十六员大将,及南伯侯鄂顺,皆丧命于他刀下!”
众军士都张嘴感叹,面目失色。
这时朝歌城上空,风声渐响,慢慢自远处升起一团浓重乌云,冉冉直奔城外而来。
转瞬黑云如墨,四野阴风四起,飞沙走石。
“幸好亏得哪咤三太子、杨戬、雷震子等众位道门将军全力抵住,那东伯侯蒋文焕趁机照恶纣王背后猛一钢鞭,打得他吐血,带伤逃走。”
王六哥痛饮一大口酒,抹抹嘴又道:“我军大胜,直追到城门下,那跑得慢的十多个商兵,被我两步赶上,一刀一个,如剁西瓜,都成了我鬼头刀下之鬼!
真是痛快!”
乌光一闪,一物直奔王六哥咽喉而来。
刀光火影,眼看穿吼而过。
王六却毫不在意,轻轻用筷子一夹,那东西就牢牢钳在王六哥筷子之上。
细看,也是只发黄竹筷,筷上还插着一块滴着油的炙肉’’。
“怎么?以为我王六在吹牛,信不过?想考校下我王六的功夫?”
王六淡然而轻蔑地说。
众人哈哈大笑,纷纷举起大拇指,连说厉害厉害。
军曹王六得意大笑,脸上油汗直冒。
突然,一把长满铜锈,闪着磷火的白骨尖刀急速旋转着,如飞而至。
血光一闪,王六笑不出了。
他的头不可思议,飞了起来,抛向天空。
他满口刚饮下的酒,还在喉咙,竟和着颈上喷出的热血,掺和一起,喷了周围士兵一脸一身。
“有刺客!
有刺客!”
士兵们尖叫着,鬼哭狼嚎,乱作一团。
团团怪风飞沙走石,滚滚而来,阴云中,一把把剑柄长满铜锈白骨刀,闪着冷森光芒,快得眨眼之间,向西歧士兵盘旋飞去,很快,头颅和没有头颅的尸首摆了一地。
到处充满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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