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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金角、银角、哥尔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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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角与银角,是狄格为两只小怪兽起的名字,因为两只小怪兽都有角,而且外表颜色一金一银,起个名字以后容易称呼。
是的,狄格已经打算养这两只小怪兽了,这听起来有些疯狂,不过也有一个好处。
第一,可以多两个旅途同伴,说实话,一个人在偌大的欧亚大陆上走来走去,确实是挺无聊的。
养两个小家伙打发打发时间,也挺不错的。
而且这两个小家伙也不是一般的怪兽,在幽怜给他的数据库里,狄格翻找了很久才从稀有目录里找到了这两个小家伙所在种族的资料。
银色小怪兽名为“希尔巴贡”
,号称刚力怪兽的存在,成年体力大无穷,皮糙肉厚,乃是肉搏型怪兽中的佼佼者;
金色小怪兽名为“戈尔德拉斯”
,与希尔巴贡属于同一种族,成年体气力还在前者之上,而且还具备扭曲时空的能力,属于超能力型怪兽,而且肉搏也不弱。
以上就是第二个原因,如果把这两只小怪兽养大,再从它们身上学习能力,他的实力必然可以大增。
总而言之,收服这两只宠物小精灵,不,小怪兽,是利大于弊的。
在一人(兽)一只吃完烤鸡之后,两只小怪兽躺在一起睡了过去,狄格坐在一旁,双手盖在两只小怪兽身上,给它们注入一些自己的能量。
刚出生的时候被火烤了,不知道有没有留下创伤,此刻狄格给它们检查一下身体,同时希望通过这些能量建立起一些联系。
毕竟这里不是神奇宝贝的世界,怪兽可没有神奇宝贝那么好收服。
……
第二天,狄格带着两只小怪兽赶路。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走、走、走走走,一同去郊游,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我们是这样的朋友,这样的好朋友……”
一路边走边唱,一人两兽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
当然,是指狄格熟悉的地方。
去年,他在这里看到了一只怪兽挖洞潜入地下,当时他还没掌握变身巨人的能力,所以不敢妄动,庆幸的是那只怪兽对他没兴趣。
“现在想想,那只怪兽好像挺眼熟的。”
狄格找了个可以看到那个深坑的地方坐下,金角和银角在一旁嬉闹,他则在左手的微型电脑里翻找资料。
很快他就找到了。
在欧亚大陆中部、东部、东南部分布最多一种怪兽种族——哥尔赞,直立型怪兽,防御力强大,头部有像盔甲一样的装甲,从额头发射超音波光线,成年体高度可达62米,体重在6.8w吨以上。
因为种族属性,挖地速度极快,通常隐藏在地下,必要时通过挖洞来到地面,因此每次出场都会带来地震,也被称为“让大地动摇的怪兽”
。
“原来是这家伙。”
狄格心说难怪那么眼熟,毕竟哥尔赞可是相当具有代表性的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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