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睨了她一眼。
山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莫山山,忍住!
……
山山是被我抱上宿舍楼的,其实她也没那么娇弱,挪一挪还是可以上到楼的,就是估计姿势不会好看而已。
我坚持要抱她上楼,她拗不过我,两个人在女生宿舍楼下杵太久也不好看,连宿管阿姨都看不下去,一个劲儿的说小姑娘你就别闹脾气了,让他抱你上去吧。
她只得算了,反正她这脚短时间内也好不了,以后有的是机会要慢慢挪,能少挪一次就算一次吧。
……
莫山山伤好了以后,我带着她和沈千寻李洵去了小店吃牛肉串,却没想到一不留神,就遇到了情敌。
“山山,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种特别的缘份。
我妈说,一个人从出生开始,这个缘份就是一辈子的。”
我烤着牛肉串,眼睛却时不时望着她。
莫山山坐在我身旁,什么都不需要干,只需要等着吃。
莫山山眼睛眨了两下,脸上有点笑意。
“一辈子的缘份?”
“嗯。
有些缘份,不知从哪里来,也不知到哪里去。
有些人你想甩也甩不掉,就算绕了一条很远的路,你还是会遇到她。”
我烤着牛肉串,就连鼻子都在说:“是真的。”
她浅笑道:“你想说,想甩掉我都甩不掉吗?”
“当然不是。”
我声音加重,眉毛颤抖了一下。
她望着池允,先是有点呆,又是笑着,最终喜极而泣。
沈千寻说了一半的“切”
就绝迹了似的,李洵更是浑男的不自在,我不经意地抬头,才发现了窗外那个俊美得不像凡人的少年——宁致远。
他看着现在的千寻与李洵那么的情深缘深,而他与千寻却早已情深缘浅、有缘无分,脸上的笑意刹时全无。
保送后的他并没有很高兴。
这么说好像显得他很矫情自大。
是啊,北大都考上了还在不满意什么呢?谁都能猜到他以后过着怎样狗血的人生——读名校,报个热门专业,当个公务员,找个情投意合门当户对的漂亮姑娘结婚,日子不能更舒坦。
在汉鼎一中的时光就像一台摄像机,不动声色地记录这十七岁的宁致远的故事,但再如何波澜诡谲或平淡无奇,都已经和如今的他无关。
可宁致远只是短暂地舒了一口气,并没有大难不死的侥幸或者胜券在握的昂扬——另一个身影在他脑海挥之不去。
那个骄傲得像白天鹅的女孩。
他早就知道沈千寻喜欢他。
他擅长留意别人的眼神,也同样能从复杂的目光中抽丝剥茧读懂其中的情绪——崇拜,嫉妒,不屑,仰慕……他周旋在这些目光里,渐渐学会了圆滑世故。
不知道能不能称得上是一件好事,至少是人际关系里的利器吧。
那时,十七岁的沈千寻长发温婉,素颜如水,眼睛就像倒映着蔚蓝深海的黑珍珠,汉鼎一中的统一校服也没能遮掩她的气质,挺直腰板就如同凫水的天鹅。
他不会读不懂她眼里的爱慕,也不会,不对这样的女孩动心。
只是——十七岁,他有更重要的前程要奔赴,又怎么可能心无旁骛地把这样的沈千寻放在心尖上?
不敢替女友出头只顾自己前程的事情像风一样在年级里传了一遍,就算是已经毕业,已经上了大学,即将奔赴职场,也免不了有些闲话。
...
明末时节,满清雄起于关外流贼起于关内,祸乱天下。崇祯,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多少帝王将相,英雄豪杰,问鼎逐鹿!他以共和国军人的身份,穿越明朝,以大明军人之身,力挽狂澜,总兵天下,摄政大明,重塑中华!...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
传闻说华城霸主雷霆喜好男色,公司因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但三天后雷霆却在这样重要的时候极尽风光的迎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雷霆用十里红妆迎娶了这个女人,可是第二天的头版日报的照片竟然是他与其他女人的不雅床照。苑锦在收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关心之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新婚的那天夜里,就被罩上了一片青青草原...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