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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他看见了大公和法比奥亲王也要行礼,也要服从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遵守阶级的规则和上下级关系,是维持贵族体系必须的条件之一。
“带我去镇子上最有意思的地方看一看。”
,弗朗西斯科用手套亲昵的拍打着罗西的胸口,“听说小地方比帝都有趣的多,让我来瞧一瞧。”
不过很显然,弗朗西斯科并没有在格林镇得到自己满意的乡下体验,乃至生出了一肚子的闷气。
在他的想象中,乡下地方应该是一个充满了野草和鲜花,飞舞着蜜蜂和蝴蝶,空气中充满了泥土的芬芳和花朵甜蜜的地方。
这里应该有着穿着简单朴素的少女,娇羞的在田野中忙碌,她们都有段子一般的肌肤,让人爱不释手。
这里应该充满了野趣,他希望在这里能和一位乡下少女发生一段美好的亲密的故事。
可现实……,却尼玛摧毁了佛朗西斯科的幻想。
入眼的都是尘土飞扬的板车,粗鲁的汉子们在这个气温很低的秋天甚至还**着上身,喘着气流着汗的搬运着粮食。
到处都是汗臭味和尿骚味,这群粗鲁的苦工可不会去镇子外面便溺,他们直接找个墙角就解决了。
为数不多的姑娘们一个个腰肢和水桶一样粗,大手大脚不说,很多人还有一脸的麻子。
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上的毛发比弗朗西斯科都要浓密,他差点被这群疑似农妇和农家少女的生物给折腾吐了。
这和他幻想中的乡下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该死!
飞扬的尘土让他引以为傲的礼服上满是灰尘,仅仅是半天功夫,他就受不了了。
从小生活在帝都那样的大城市,哪里见识过真正乡下的环境,中午饭都没有吃,就急匆匆的拉着一行人离开格林镇,前往最近的大城市莱姆。
他决定在莱姆好好的休整一段时间,至少等自己舒服了再离开这里。
弗朗西斯科走的匆忙,但是罗西的事情却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他先给罗德安大主教写了一封信,接着用帝国皇帝陛下赏赐的金钱尽可能的购买粮食。
不管是嚓嚓酒还是朗姆酒,都是和罗西认知中的酒不太一样。
嚓嚓酒应该算是一种酒精饮料,而不是酒,因为度数比较低,又特别甜,所以拿它当酒的人并不多。
朗姆酒口感要比嚓嚓酒烈不少,不过酒质很浑浊,有沉淀物。
很多人都用朗姆酒混了果汁喝,格林镇上的酒吧也是朗姆酒兑水。
如果不加入其他饮料,朗姆酒很难入口,吞入嗓子里时就像是被一斧头劈在脑门上,能让人头疼好几天。
至于更好的酒格林镇没有,他不需要酿出多好的酒水,只要比朗姆酒好就行了。
这是一笔金山银海的买卖,相信法比奥亲王,乃至法比奥亲王所率领的贵族圈子,都会对这生意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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