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写了四十余万字,第一卷才宣告完结,主角终于回到了三百年后。
很多喜爱《魔兽争霸》战役剧情的小伙伴们,在一开始就猜到了,主角是奥斯玛尔·加里瑟斯。
所谓加里瑟斯大元帅,正是人族七王国后期,在北方人族六王国中,除了有数的各国王室以外,幸存者中地位最高的人类。
但是,我写的主角,故意在一开始不叫奥斯玛尔,而是叫奥斯。
这样写,是为了填《魔兽争霸》战役剧情的坑,也就是暴雪的坑。
在战役剧情中,为什么一个男爵之子,会是幸存者中威望最高的存在?
为什么一个人类,他的技能会同时包含大地之力、圣光之力、群山之力?
尤其是加里瑟斯大元帅的六级终极技能——天神下凡!
为什么一个人类,竟然会这样的一招?
同样,最最关键的是,在战役剧情中,加里瑟斯大元帅手下,有一支不离不弃的矮人部队。
在官方给出的对白中,加里瑟斯大元帅直呼矮人族为“废物”
和“笨蛋”
。
但就是这样地态度对待矮人,矮人部队仍旧没有离开,愿意为加里瑟斯大元帅而战!
所以,为什么?
也许,根本没有这么多为什么。
暴雪当时大概就是随手一编,根本没有想这么多。
反正加里瑟斯大元帅只是配角,也已经死了。
那么多的为什么,也没有必要去专门解释,也不会有粉丝去关心。
但是,既然写了同人小说,又选了这位加里瑟斯大元帅为主角,我觉得就有必要填了暴雪的坑。
即使,这是一本穿越后的附身小说;即使,这是一本YY小说。
我认为,应该让跟随主角发生的所有故事,更符合官方的历史,也更符合逻辑。
这也是为什么,第一卷一定要写克罗米,要写青铜龙军团的原因。
总算,第一卷写完了。
不管这个坑填的怎么样,也已经走到了第二卷——《兽人之战》。
而从第二卷开始,已经不能有规律的更新,还请喜欢本书的小伙伴们见谅。
我不是职业写手,有工作,工作之余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第一卷的一百二十四章,坚持一天一更,着实累的够呛。
现在,我又跟随一个朋友到上海这边来工作,更新就更没办法保证了。
不过,唯有一点可以保证,那就是不会太监。
做事要有始有终,一定会更新下去,直到结局。
最后,无论有任何“建议”
和“批评”
,尤其是书中出现“错误”
的话,还请不吝相告。
可以直接评论,也可以在百度《人族大元帅吧》发贴。
其实在贴吧比较方便,大家懂得O(∩_∩)O~
晚安。
佣兵女王千月,一朝失手遭小人暗算,竟然穿越到了一个以武为尊的朝代。什么!废材小姐,还要迫嫁嗜血王爷?这她怎么可以忍受?看前世佣兵女王,踩奇葩,练神脉,傲游异世,制服冷血君主!...
前世的她,是何等的仙姿佚貌,绝世无双。凰珠融身,破天五段,堪称古武世家后辈第一人!不料在修炼之际被信任的师妹暗下杀手。原以为就此香消玉殒,却不想一朝穿越重生!人人皆知相府嫡女,花初七。废柴一根,红斑遮面,丑如修罗。却无人知晓,那一日冰潭之下,她自异世而来,重生附体!为护身边之人,从此脱胎换骨,惊艳天下。智斗后母贱妹,武斗渣男浪子。原以为这一生又要独自坚强,然,遇到了他。这位小哥长得很像一个人啊某花笑的猥琐。某位白衣飘飘一脸孤傲冷艳的美男,老脸一红,像谁?像我儿子的爹咯某花奸笑扑倒之。...
重生前,她作天作地,只想跟他离婚,离婚,还是离婚,直到她遇险,他救她而亡。重生后,她欢天喜地,只想爱他,爱他,好好爱他。只是某人太高冷,怎么办?无妨,她十八般武艺齐上阵,何况还有一个‘狐狸’军师。于是,她一手虐渣,一手撩他,幸福的日子乐开了花。报告,有人向嫂子表白。什么?我慕千城的媳妇也敢抢?来人,把那不长眼的小子给我带来,我要好好的和他聊聊人生。...
婚前顾公子英俊的眉眼里夹着浅浅的笑,扯这一边的唇角嘲弄道,宋柒,你是想拿私生女的名号来进顾家的门?宋大美人儿咬着牙,挽起唇角,袅袅的说,顾公子,今天的话你要记牢,要不然哪天打脸了就难堪了。果不其然,数月后,矜贵的顾公子以城为聘,冠他顾姓,予宋柒盛宠。因此画风一变。乖宝贝儿,别动,这个我来帮你拿。乖柒柒,你继续睡,我来喂你吃饭。乖,去哪里?我抱你,嗯?终于,宋柒忍无可忍,顾瑾笙,我去上厕所。回她的是顾公子冶丽的笑,嗯,我抱你去。...
为了报舅舅的养育之恩,她不得已下嫁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有钱男人。传言这个男人被一场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甚至失去了作为男人的本能。然而新婚夜,望着那个步步逼近的俊美男子,夏云初彻底懵了...
简介群雄逐鹿,仙道争锋,天若阻我,我便踏天而行!众生渺渺,皆是苦难河上的纸做小舟,风来浪打,飘摇孤苦,方荡要打造一艘打不沉的巨舰,扬帆起航,迎着朝阳乘风破浪,逆天而上,直入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