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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到做到。
那天晚上我跑回宿舍,用了半个小时写出了街灯。
白毓后来为了这首曲子特地找过我,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现在《街灯》是叶蓁的歌了。
许久没唱这首歌,key险些起高,其实人听到的自己的声音和录制出来总会有所差别,我是直到在华天录制完第一首歌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适合唱情歌的。
我认真唱歌时,音色中有一线天然的沙,但是远不够烟嗓,矛盾之处在于我本身的音色是偏干净的,所以可以唱民谣,吼摇滚也有种愣头青的错觉,算上假声区,25度,男歌手里不错了,何况我本嗓最好听在中音,尹奚当初看重我,一半是我嗓子,另一半大概看中我会写歌,乐感好,唱商也算高。
可惜我心态灰暗,心境也变态,唯一唱得好的跟感情相关的都是分手之后的歌,摇滚我倒是能唱,可惜少年热血我唱得一般,冷眼旁观的歌倒是登峰造极。
不知道纪容辅怎么看。
我轻易不喜欢唱街灯,连一个人的时候也不唱,太像扮可怜,白毓大概把自身心境代入太多,歌词写的催人泪下。
其实我小时候一点也不值得怜悯,因为满肚子鬼心思,我小学就开始给我阿姨一家做饭,基本人类能想到的东西我都往菜里加过,反正轮到我吃的时候只剩白饭,伤不到我。
真是不自量力。
我这样恶毒的一个人,拿起吉他的那一刻,想的竟然也是把自己的灵魂摊开来给他看。
人类真是天生的暴露狂,喜欢一个人的极致就是裸呈相见,从肉体到灵魂。
有时是讨好,有时是献祭。
其实大家都不过是凡夫俗子,血肉皮囊,掏心掏肺也不过是一团血腥,难道还能变出一朵花来不成。
我弹完一首歌,纪容辅仍然很安静。
如果这时候有人路过,大概想的是:这流浪歌手真是饥不择食,抓着一个观众就开唱。
然后纪容辅夸我:“唱得很好,歌很好,吉他也很好。”
他身量舒展,犹如一棵夏日海滩上的椰子树,枝叶舒展,站着低头看我,眼神真诚,通身不带一点恶意。
周围风这么大,我却可以嗅到他身上的暖意。
我浑身的刺又全都萎靡起来,任凭我怎么在内心里鼓动都说不出一句恶毒的话,只能软绵绵说道:“那就好。”
他勾着唇角笑,大概是怕我失望,又重申一遍:“真的很好。”
我低头收琴,说:“现在你知道了,我唱歌很好,自己能养活自己,不用你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圈子有这个圈子的规矩。”
他仍然只是微笑,用他一贯深情的眼睛看着我,说:“好。”
我把琴盒背在背上,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我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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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是的。
我唱歌,从来不是为了让他不说什么,不做什么,如果是为了这个,我只要把吉他当烧火棍一样朝他头上挥过去就好了。
我唱歌给人听,从来只为了两件事,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的歌,要么希望别人喜欢我。
纪容辅选择了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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