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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着她,她一次次走进地窖去看那具干尸,有一天晚上她甚至梦到自己死去的未婚夫就躺在那里,躺在干尸的位置上。
玛丽吓醒了,她不敢继续把这棺材留在家里了,用木钉重新钉好后,她找邻居家的妇人商量,要把这具棺椁运出处理掉。
可是这件事却被邻居家的女佣人听到了,她眼热棺木上镶嵌的宝石,于是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可以偷偷溜进去,撬走一两颗宝石,反正上面镶嵌了那么多,不会有人发现少了一两颗的。
这天晚上,女佣的丈夫撬开了玛丽家的窗户,钻进了地窖里。
男人被棺椁上的宝石闪花了眼,可惜不能全都撬走,否则女主人该发现家里进贼了。
他看到棺椁是被木钉钉死的,心想或许棺材里还有更加珍贵的东西,比如几百年前这座城堡主人的尸体,他也许还佩戴着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戒指也说不定。
贪婪的男人撬开了木钉,但不小心弄破了手指,当他掀开棺盖的时候,却遗憾地发现,里面只有一具干涸的尸骨,男人用流淌着鲜血的手到处翻了翻,别说红宝石,连石子都没有一颗。
失望之下,他正要掩盖棺椁,却忽然听到了‘嘎吱、嘎吱’的声响,就像人体关节扭动的声音。
下一刻,他被棺材里那具人骨架咬住了喉咙,鲜血顺着骨架的牙齿流入,干涸的人骨渐渐丰润了起来,最后女佣的丈夫被吸成了干尸,而原本的骨架却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类。
烛光下,新生的人类满口鲜血,他肌肤苍白透明,仿佛能看到皮下的青筋和血管。
这是一位美丽到难以形容的男子,他高大英俊、金发飘扬,有着冰雪一样湛蓝澄澈的眼眸,他赤|身裸|体地从棺材里走出来,猎豹一样的身躯完美无瑕。
他剥掉干尸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把干尸丢进了棺材……
这就是小说的开头了,一共写了六章,但雪兰至少修改了十几天,还专门去买了一台打字机,把小说打印在了纸上,她给它起名叫做《冰冷的人》。
然后雪兰就开始了艰苦的投稿之旅。
在英租界自然有专门的报刊杂志社,不过也只有一两家而已,这意味着如果他们都不感兴趣的话,雪兰就走不通这条路了。
为了能有一个见面的机会,雪兰甚至还起了玛格丽特这个英文名字。
没过几天,雪兰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希望她能去杂志社走一趟。
于是雪兰逃了一天学,非常正式地去拜访洋编辑去了。
那家杂志社的主编名叫莫里欧,是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他见到雪兰的时候非常惊讶,一是惊讶写出这样娴熟作品的作者竟然是华夏人,二是惊讶她这样年轻。
雪兰见他满脸惊讶,于是主动问:“是不是因为我是华夏人,所以您不能连载我的作品?”
“当然不是。”
莫里欧摇摇头说,“我们这里也有华夏撰稿人和华夏记者,怎么会不接受您的作品呢,只是我很惊讶,您竟然这样年轻,而且写出来的东西仿佛就是英国本土人写的,您如此理解英国的风俗,是否曾在英国居住过?”
雪兰摇摇头说:“没有,我只是看过很多书,所以有所了解。”
她怕他认定她年纪太小,无法真正连载一篇小说,于是就把自己是华夏的作家,已经出版过几本畅销小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可是莫里欧似乎并不感兴趣。
“好吧,您的故事非常有趣,我的太太十分喜欢。”
莫里欧笑着说,“我们可以尝试在报纸上连载一下。”
雪兰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谈妥了,正高兴的时候,却听他说:“可以用一个男性的英文笔名连载,您有什么喜欢的名字吗?”
“我不可以用我的名字吗?您不是说这里也有华夏记者和撰稿人吗?”
雪兰问。
“哦。”
莫里欧挑了挑眉说,“他们也都是用英文笔名,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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