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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下城,规模自然无法跟皓月城相比了,但最起码的客栈还是有的,二人选了一个并不奢华,但无比干净的小店坐下,点了几个小菜,有荤有素,虽说不是无比丰盛,但总比干粮要好得多。
金瞳二话不说,狼吞虎咽起来。
毕竟实在太饿了,而金仲雄本可以不进食,但因为在家中习惯了一日三餐,也便吃了起来,满足了果腹之欲。
也许是因为两人穿着简朴,不像是大富人家,毕竟金瞳一家本就如此。
又也许是因为长时间赶路,两人风尘仆仆。
其实金仲雄本可以使他们不被任何风沙灰尘所染,但也许为了金瞳。
金仲雄也就没有借用任何外力,让金瞳尝一尝这风沙之味。
又或许是因为金瞳的吃相无比张扬,这便引起了一位客人的不满。
那人穿着华贵,一看便是大富大贵之人,挥舞着折扇,捂住自己的嘴,眼中无比鄙夷的看着金瞳父子。
嫌恶道:“这两个粗野之人,实在有辱斯文。
脏死了。
也不知道从哪里的乡巴佬。
几辈子没吃过饭么?比那门口的叫花子好不到哪去。”
说罢转头看向客栈的掌柜,掌柜是个靓丽的美女子,年芳二十多。
从发束上看并未婚配,合上折扇,行了公子之礼道:“晴姑娘,今日依旧美若天仙,与何必苦于这小小的客栈,若姑娘愿意,在下愿意买下迎宾阁赠与姑娘,让姑娘掌管,相信必定比这小小的客栈来的好些。
只求姑娘可以跟在下赏月观花,如何?”
这位晴姑娘一脸厌恶之色一闪而逝,随后笑道:“张公子过奖了,此乃先父遗留下的客栈,又是先父一辈子的心血,小女子不愿意舍弃,公子的好意思小女子心领了。
若公子没事,小女子就去忙了。”
说罢她径直走到金瞳的餐桌之上,微笑地为金仲雄倒上一杯酒,道:“两位吃的可满意?看样子两位是外地来的吧。
此地虽说只是一座小城,但一些风景却也算是引人入胜。
便有一番风味,两位可以前去看看。
也算不虚此行了。”
金仲雄笑了笑,“姑娘好意在下心领,但在下与小儿还有要事,吃完这顿饭便要即刻启程,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好好观赏着美丽风景。
姑娘请便。”
说完也不再管她,往金瞳的碗里夹了一口菜。
那个所谓的张公子看到这个小娘子不顾自己,却去跟那山野之人如此亲近。
顿时有些火大,挥了下扇子便离开此地。
他知道再留下来也不过是小丑一样,这女的柴米不进,根本不管自己的面子。
索性离开。
寻求其他能够一亲芳泽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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