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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枫自比朝堂老臣,看谁都是奸的,唯独自己一人最忠。
当然,他给雷督理管了几年的私人财政,也揩了约有七八十万的油,从一介书生变成一尊财主,但雷督理因为这一点给他脸子看,他是不服气的——换了旁人,也许一百七八十万的财都发了,他已经算是很对得起雷督理了。
他做书生时,是个穷书生,如今有了七八十万的身家,把寡母和妹妹养得体体面面,本是心满意足的,可自从他听闻雷督理以叶春好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之后,真如被个晴天霹雳劈了一般,心中醋海翻腾,几乎呕出酸水。
思来想去的,他实在是看不出叶春好哪里胜过自己,除了她是个大姑娘,而雷督理是个男子,天然的偏爱大姑娘。
林子枫没法子改变性别去和叶春好公平一战,只得忍气吞声。
傍晚时分,他离开雷府回了家,进门时瞧见妹妹站在厢房窗前,正仰着脸看树上的大喜鹊。
林子枫是典型的书生相,他妹妹林胜男也是斯文娟秀,是学校里有名的林黛玉。
忽见哥哥回来了,林胜男向他一笑:“哥,你今天回来得早,是不是晚上就不出去应酬了?”
林子枫把她看了又看,忽然感觉她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知男人为何物,根本不能嫁人。
自己想着把她介绍给雷督理,真是异想天开。
“不出去了,妈呢?”
他问。
林胜男抬手一指正房:“屋里呢,弄了一对鞋面,绣啊绣的,我不让她绣,她偏不听。
你说说她去,现在鞋庄里有的是绣花鞋子卖,哪里还用她这么点灯熬油的费劲儿呢?”
林子枫听到这里,不知不觉就把外面的事忘了,一边喊妈一边走向正房,进房之前又对妹妹说道:“别总在外头站着,风凉。”
林子枫心事重重的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他朦朦胧胧的醒过来,就听见房内有人在推拉抽屉,扭头看过去,却是妹妹。
而林胜男回头见他醒了,便问道:“哥,你那支派克钢笔呢?”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不是在笔筒里吗?”
林胜男抬头一看,钢笔果然是在笔筒里,不禁失笑。
拿了钢笔走到床前,她对林子枫说道:“你有的是好笔,这一支就给我用吧!
我那两支钢笔都不好,写写就漏墨水。”
林子枫一点头。
林胜男弯腰又摸了摸他左脸上的伤疤:“颜色越来越淡了,我看再过两年,就会看不出来了。
哥,天气坏的时候,你这道疤疼不疼?”
林子枫一摇头,又向外挥挥手:“上学去吧,汽车送完了你,好回来接我去衙门。”
林胜男答应一声,转身走了。
林子枫看着她单薄的小背影——她身体弱,这个时候已经穿上了呢子大衣。
这一点,倒是和雷督理很像。
林子枫像着了魔似的,思绪在妹妹和雷督理之间兜兜转转,直到日上三竿,他坐着汽车出门上了大街,才稍微的清醒了些许。
雷督理的督理公署设在天津,但因雷督理本人长住北京,所以公署在北京设了个办事处,公署内的重要人物跟着雷督理来回跑,在哪里都有办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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