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一章我选择拒绝
一时间全场皆惊,谁也没有想到,沈临风竟然会直接吐血
这是憋了有多大的气才能至此!
看着沈临风此刻那副狼狈模样,一众人都下意识的看向了王康。
这个全城出名的超级败家子,今天狠狠地打了所有人的脸,作打游诗,对楹联,后又跟沈临风激情作对。
最后更是逼的沈临风吐血。
这还是大家熟知的那个败家子吗?
看到这一幕,王康也是微微愣神,这家伙竟然吐血了?想必是承受不住连番的打击吧。
沈临风的脸色,此刻一片苍白,那英俊的脸庞竟是颓败,胸前的衣襟也是被血迹染红。
形象颇为的狼狈!
但王康内心却没有半点怜悯,因为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若不是沈临风无故招惹,作诗嘲讽他,他是断然不会如此。
这就是跟他做对的下场!
王康瞥看了眼沈临风,淡淡道:“没意思,这就抗不住了,我以为你多坚挺呢?”
“你”
听了这话沈临风瞳孔一缩,嘴角又是有血迹溢出,董辉忙的向前扶起,对着王康大声道:“王康你还有没人人性,难道就不懂得饶人处且饶人吗?”
“去你妈的,”
王康直接怒了,现在讲得饶人处且饶人了,早之前干什么去了。
“少给我在这装什么道德圣人,你是什么玩意,不用我多说你自己清楚!”
王康毫不客气的怼了过去。
反正两家已经撕破了脸,他也不在乎什么。
这是他占有了优势,不然还不知道被这两人怎么嘲讽。
“你”
董辉一时语塞,脸色涨的通红,论耍嘴皮子,两个他也比不过一个王康。
“好,王康今天算你运气好,我们走着瞧!”
董辉知道今天只能是这样了,在待下去只能是自取其辱,放了句狠话便扶着沈临风离开。
“慢走!
不送!”
王康挥了挥手,大摇大摆的坐下。
整个厅堂一片安静,事情发展的太快令所有人都难以反应过来。
没想到最终的结果会是以如此结尾。
就在半月前,董辉和沈临风二人连手,逼迫的王康灰溜溜离场,现在整个画面就已经转变了过来。
这反转打脸也太快了吧。
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王康自觉得有点不自在。
本想安静做个败家子,却总是做不成,难啊!
环顾四周,看到二楼处的谢姑娘正紧盯着他,王康眼睛一亮,按照规则,他成为了最后一人,也就是成了这位谢姑娘的入幕之宾?
对于在此的所有人来讲这是难得的机会,谢姑娘才名远播,艳名远扬不知是多少男子的梦中情人。
可这位谢姑娘偏偏是个清倌人,而且面对巨额钱财似乎不动心,拒绝王康万金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这更是显得她难能可贵。
可王康却对她颇为忌惮,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她总是感觉这位娇媚的谢姑娘不是普通人,再加上之前因为那万金事件,对他也是极具嘲讽。
美女虽令人动心,但若是蛇蝎美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