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曾寻怎么也想不到,退出的路都已经选好了,怎么伍六一运气这么倒霉,还能栽倒在土坑里把脚给伤了。
要不是曾寻及时推了一把,怕是要撞在他的膝盖上!
膝盖这种关键位置有多重要,是个人都知道。
眼见伍六一还要硬撑往前跑,一副不顾自己身体,生怕会拖累队伍的模样,曾寻翻了个白眼,脱掉包裹扔给许三多和成才,自己弯腰扛着伍六一往前跑。
“放开我!
我能走,不要你背!”
“我、我可是长跑冠军,我能跑,你放开我!”
伍六一大吼着,心里很不是滋味,更多的却是想成全其他三人。
他受伤已经是事实了,反正老A只招三个人,少了他不正好?
“别他妈废话,再跑你的脚要废了!”
伍六一的体重很重,平常训练最多的时候是负重六十公斤,近120斤的重量,伍六一的体重至少多了30斤。
曾寻背上扛着他,本来瘦小的身子已经半弯下来,脚下一步步的往前走,每一步都仿佛背了一座大山。
说几句话脸都涨红成了猪头一样,气差点没有喘过来!
“不抛弃不放弃,我、我们不会抛弃你。”
她最后说了一句,跟上许三多和成才继续往前跑。
背包重量也有六十斤,成才和许三多一天都没有补充能量,背着自己的六十斤的背包,手里分摊三十斤的包裹,走起路来的状态摇摇晃晃,仿佛下一刻就要跌倒在地上。
状态不比曾寻好多少。
他们也不是光跑,还留着余力警戒周围,不时回头来帮上一把。
不抛弃不放弃,这个时候的他们,真正的体现了钢七连的灵魂,每一个从那里出来的士兵,都以这个为信念,从不放弃任何一名队友!
伍六一眼含热泪,终于也不再出声,沉默的趴在曾寻背上,一向硬汉的人也流出了泪水。
本该是最后冲刺节省体能的时候,成才和许三多的话却变的异常的多。
“加油!
为了钢七连!
我们是老A!”
“我们都是老乡,要、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钢七连、钢七连!
加油!”
终于,在他们的打气中,几人终于距离终点只有一百米。
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前方,那处他们要去的地方停着几辆吉普车和一辆医务车,他们最讨厌的老A在那里站成了一排,还有那个最让人记忆深刻的袁朗,咬着树枝坐在吉普车车头上。
可他们没有抬头,也没有发现。
因为所有人的体力都快耗尽了,全凭毅力,每一步都是软着步子的往前走。
曾寻的腰更弯了,好几次她都差点给压趴在地上,脚和面条似的,从来没感觉这么软过。
“曾、曾寻,你放下我吧,别让我拖累了你!”
伍六一忍不住出声道,见到战友们这样对自己,他其实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以前觉得要证明自己,非去不可的老A,现在似乎也不是很重要了。
“别废……话,背了、了这么远,现在放弃……那不是白费了前面的功夫?”
曾寻一口气都没把简单的话说完,趴着头像牛一样继续往前走。
每一步都举步维艰。
苏轩,修道三十万载,终成诸天万界顶点的至高神,身怀九大祖龙之力,人称九龙轩尊,万劫不灭,万战不败的他在问道巅峰之后,却毅然重生回地球,只为改写他生而为人时,那惨淡不堪的三十年光阴...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传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是一具尸体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前,他是道上赫赫有名的‘太子’,被尊称为季少。他寡言凉薄,手段狠辣冷厉,杀伐果断为人所敬畏又恐惧着。人后,他是宠妻至上的忠犬妒夫,不分原由的护妻被人戏称为妻奴。他专情独一,性格霸道专制,脉脉深情让人对她羡慕又嫉妒着。都说季少寡言狠辣,可她却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感觉到?第一次见面,嗯,的确狠辣。第二次见面,嗯,的确寡言。第三次见面加上这次,我和你见过三次面。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这句话为止,我总共和你说了三十句话,总共发给你一百零九条信息,我记得很清楚,这些能证明我喜欢你吗?不是说寡言凉薄?谁见过第三次见面就直接表白的?而且竟然说出几十字的一大串的不是情话胜似情话的告白来?等等,季少,这和您一贯的形象不服啊?到底她哪点被看上了?能改不...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情缘三世完本感言! 呼,青天不具风姿,我还是坚持了。 慢写不写的写完了这本书,其中有很多的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