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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安静了很久。
陶氏也盯着王珍看了良久。
眼前的男子年近而立,虽还是相貌堂堂,却早已没有年少时那种陌人上如玉的翩翩风姿,他开始发福,开始变得困顿而温吞。
此时两夜未眠,他脸上的胡渣有些丑,身上的衣服带着些臭。
陶氏转过脸,擦了一把泪,忽然道:“我们和离吧。”
王珍愣了一下。
“你看你如今,可有半点上进的样子?”
陶氏道:“这样的日子我也过够了。
怎么说呢?就像你每顿要吃元宝肉,我便陪着你吃成了个胖丑妇人,那到好,结果你却在外面风流快活。
是,那些个二八佳人,年华正好,又能与你诗歌相和,知你懂你。
而我不过是个钻进钱眼里的蠢妇,我跟我全家人,都是攀附在表舅羽翼下的钻营鼠辈!
你既瞧不上我这样的,我亦瞧不上你这温吞性子,以前我当自己嫁的是人中英才,却原只是个窝囊废物。
既然两相嫌恶,那干脆从此一别两宽!”
王珍嚅了嚅嘴,没有说话。
“十年夫妻,眅目生怨。
从此以后,你过你的诗书风流,我过我的世俗利禄,正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为你王家操持半生,今日只求你予我一张放妻文书。
那二万两银子的亏空我已经拿嫁妆填了一万五千两,今日这六千两算是我欠你的。
再就是……一双儿女留给你王家便是。”
王珍摇了摇头。
陶氏道:“我并非是在与你赌气,为了你的科举仕途,我前前后后付出了多少?到头来你说不考就不考了,问过我一句吗?如今我想明白了,你写了放妻书,从此这京城十里花场,你自去逍遥。
我陶文君亦能重梳婵鬓、另娉高官。”
她淡淡说着,拿了一张纸摊在桌上,又拿了笔递在王珍面前。
“写吧。”
王珍红着眼,默不作声。
陶氏又将笔向前递了一递。
王珍一把打掉眼前的毛笔,重重一脚踹在桌上。
桌腿被他踹断,满桌的帐册银票倒下来,砚里的墨水洒出来,溅了一地模糊。
“我不会写的!”
王珍说着,袖子一甩,气冲冲便摔门而去。
他不愿让家中别人见到自己夫妻吵架,也不出院子,就在院子中的石桌上坐下来,兀自气闷不已。
却忽然有人喊了一声:“大哥。”
王珍抬头看去,却见王笑从院子前面绕过来。
少年风华,踏步而前。
王珍微微有些恍惚——当年,自己也是这般年岁,一朝中举,意气纷发。
“当时年少春衫薄。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接着,自己便娶了陶文君,红盖头下,娇颜浅笑,态浓意远淑且真……
等回过神,王笑已到了眼前。
“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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