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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亚微微挑了挑眉头。
“正是。
虽然口中之言皆为乱语,但尚且有用武之地。
就算是看在兰斯洛特卿的面子上,姑且原谅之前的戏言,一切等战争结束后再做决定。
这是亚瑟王的原句。”
贝狄威尔如此说道。
留下余地么?夏亚想到。
那个看起来不怎么大而且脑袋里全是骑士道的笨蛋王者竟然还会来这一手,不得不说这有些出乎夏亚的预料。
在记忆中那个性格耿直到能憋死人的小丫头,她作为王者竟然还有如此狡猾的一面啊……。
不过,现在已经为时太晚了。
如果早点选择相信他的话,那么这次的战斗必然是属于大不列颠一方的压倒性胜利。
但可惜亚瑟王最终还是没能相信夏亚,因此输了这次战争的第一场是铁上钉钉的事情,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了。
大不列颠虽然乍看之下似乎尚有胜机,但是清楚了解佛里斯人凶残个性的夏亚认为此次大不列颠必然会遭到迎头痛击。
原因很简单。
佛里斯人这个民族或者说是国家比较奇怪,他们善战而嗜杀,不喜金银财宝却喜欢将人类的肢体器官当做装饰。
他们每过两个月必然会组织一次战斗,战斗时不论战场胜负,之论杀伤多少敌人。
杀敌越多身上的饰品越多,越容易获得族人的青睐和异性的好感。
据说,佛里斯人信仰的是地狱恶鬼“里尼斯特亚”
一个以肢解人类,折磨灵魂为乐的恶神。
而向恶神献祭的方式就是从佛里斯人的族群里,找出一名女性族人,然后以最残忍的方式杀死一个人,然后割去他的所有肢体和内脏,再用敌人的鲜血涂满女性佛里斯人的全身后将其推入火坑进行献祭。
(公元前324年~522年,高卢境内的邪神祭祀。
)
所以佛里斯人战斗起来异常凶猛,残忍血腥。
所以一旦大不列颠毫无准备的和此等凶悍民族进行肉搏战,战斗过程必然异常血腥,结局也定是凄惨的。
或许,亚瑟王的骑兵部队的确能给对方带去巨大的伤亡,可是却无法阻止佛里斯人天生好战的凶残本性。
的确,亚瑟王的骑兵部队能够以机动灵活性避开佛里斯人的人数优势。
可是,那些步兵方阵和征召兵就全完了。
残忍的佛里斯人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杀光这群训练不足的农夫,然后将亚瑟王的残余部队团团包围!
一万VS四千五,本身人数就不占据优势。
那怕亚瑟王的亲卫军能够以一抵百,但是万一被佛里斯人的骑兵部队给就缠住,他们的大军就会像是狼入羊群一样,把那些可怜的大不列颠步兵给撕成碎片的。
而且,佛里斯人还有一个极其可怕的习性——善食人!
所以,夏亚的断言不是没有根据的。
尤其是在夏亚看到大不列颠步兵和征召兵的装备以及士气后,他几乎闭着眼睛都能猜到佛里斯人将会像白头鹰吊打土骆驼(海湾战争)一样,一面倒的虐杀那群倒霉蛋。
而且后果不仅仅这么简单。
夏亚认为如果大不列颠的军队如果在这里损失殆尽的话,那也就代表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大不列颠都没有能力再收复南边失去的领土。
因为大不列颠的军队总人数也不过才区区两万多人,除此之外还要防备北边的苏格兰人和加息估计够呛的。
但是佛里斯人几乎是倾巢出动,孤注一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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