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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演习成绩。
一行人提着剑,举着几支发光魔杖,斗志高昂地陆续进洞。
洞窟极深,越走越开阔,而里面显然有不少“人型生物”
,因为能听到纷乱的脚步声,正在往更深处跑去。
常乐他们有照明,洞里的人没有,时不时就能听到有人绊倒,双方行进速度差距不小,芬妮手中魔杖的光芒很快就照亮了一群破衣烂衫的人类,总数二十左右。
那些人眼见被发现,都慌慌张张抱头蹲下,用惊恐眼神望向常乐一伙。
萝拉哈哈大笑:
“这是死囚还是盗匪?别罗嗦了,都干掉吧!
割耳朵割耳朵!”
常乐双眉紧皱,他发现人群里还有几个女性,其中一人手中牵着五、六岁大的孩子。
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是盗匪,就算是盗匪的家属,也罪不至死。
瘦猴持剑而上,准备第一个动手,以洗刷他上次作战初期不够勇猛的污点。
“官军老爷,饶命!”
一个女人哭喊起来,显然常乐最初听到的哭声,就来自于她。
“住手!”
常乐一把扯住瘦猴,从芬妮手里接过照明魔杖,走到那群人面前,向他们脸上凑近细看。
这是一群贱民?常乐在贱民区长大,对贱民的形貌特征再熟悉不过。
他自己是个异类,皮肤比一般贱民白,鼻梁也高些,但与平民和贵族相比,自己仍然与贱民更相似。
贱民身体弱,连出城都很少,平时只能给人做奴仆或者当苦力,怎么会有一群贱民做了盗匪,或者沦为死囚?
萝拉等人观察力都很敏锐,这时也有了同样的发现。
萝拉大喊:
“这是一伙贱民?贱民那么蠢,也能做强盗?”
瘦猴笑嘻嘻应道:
“若是不蠢,怎么会被抓来,当了咱们的演习猎物?”
杜克看向常乐,低沉声音发出请求:
“动手吧,老大!”
常乐仍然处于震惊之中,尚未来得及回答杜克的请示,忽听暗影处一个贱民喊了起来:
“常乐啊!
我没看错吧?你是常乐!
石匠永健的儿子!
你个小混蛋做上官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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