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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四章 鲜血的味道(第4页)

常乐这队人马看起来实在很弱,所以刀族兽人也不畏惧,刚刚察觉到有人来袭,就厉声咆哮着从地下一跃而出。

螳螂般的臂刀划出暗绿长虹,将一只在洞口探头探脑的铁背狼斩为两段,狼尸尚未落地,另一柄臂刀纵向劈过,两段变作四段。

几个哥布林也跟在后面吼叫冲锋,可是迎面看到铁爪的存在,它们立刻就没了气势,甚至转身想逃。

哥布林社会与蚂蚁非常相似,工兵哥布林就是“工蚁”

,常乐带来的铁爪却是“兵蚁”

,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层面。

这几个丑陋的小东西也参与了血案,当然不容它们逃走。

“拦住那几个哥布林!”

常乐通过意念沟通向铁爪下令。

“帮贱民挡住致命攻击!”

这是给老黑的指令。

“保护妇女儿童!”

最后这条命令给了蓝月。

常乐自己则向巨螳螂一般的刀族兽人迎去。

刀族兽人长着一张人脸,狞笑的表情也与人类相似,看起来对常乐充满不屑。

毕竟常乐只是巅峰修士的境界,理论上不是它的对手。

然而常乐哪里仅仅是个修士?战灵菲舍都死在了他的手里!

双方利刃相交,刀族兽人的刀臂立断,等于给缴了械,这家伙脸色惨变,吼叫着高高跃起,企图脱离战斗。

常乐闪电般探手,抓住对方的后腿,抡圆了狠狠拍在地上,引发一声凄厉惨嚎。

常乐面无表情,利剑挥去,将刀族兽人四肢全部斩断,只留一个血淋林身躯在地面扭动翻滚,转眼沾满泥土。

这种“巨螳螂”

除了拥有战师力量,还有远超同级人类修炼者的敏捷,可惜常乐的敏捷更不在人类常识范围之内,可以说通过兽魂修炼,常乐自己就是一只强悍魔兽。

战斗型兽人至死都没弄懂自己的遭遇。

七十多个贱民全部一拥而上,连彩蝶也将儿子豆豆交给蓝月,自己仗剑冲锋。

由于老黑与铁爪纠缠着几个哥布林,所以大伙基本没有受到严重攻击,手中利剑和木棒此起彼伏,很快将五只兽人全部分尸。

兽人血液一样鲜红,常乐又一次以手蘸血,涂抹在自己脸上,然后用舌尖舔了舔。

不知为什么,敌人的鲜血令他心跳加快,忍不住就想仰天狂笑,或许是君王套装的魔气影响,也或许来自祖辈血脉中的嗜杀因子。

贱民们此刻也很兴奋,他们杀死了制造惨案的凶手,既有为同胞报仇的快意,又有发现自己能与兽人一战的惊喜。

“敌人的血!

敌人的血!”

不少人学着常乐的样子,将兽人鲜血向自己脸上抹去。

其实常乐往自己脸上画条纹,除了鼓舞士气、威慑敌人,还有另一个用意,就是掩盖真实面貌。

如果有可能,他希望自己带领贱民逃生的同时,也不至于成为整个帝国通缉的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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