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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意气。
经过这许多血战,才知道自己以前真是不识抬举,不识抬举。”
罗国器连声说道,连连挥手,请关二哥别再说下去。
难怪他现在变得如此胆小、圆滑,难怪三个百户之中只有他一个人光杆。
怕不是他手下全部战死,而是他根本没威信,没人管他。
不过也难得,在这种情形下,他居然还能接着干下去。
邓舍猜的不对。
罗国器从红巾,本来便不是情愿的,而是被王士诚部裹挟,被迫参加。
开始他很看不起这群流寇,虽然他在裹挟前,已经沦落到走街串巷说书卖艺的地步,他仍然觉得自己该有读书人的风骨。
圣人门下,岂能和这些泥腿子们为伍?而且,他们干的还是造反杀人的事儿!
几次顶撞、不配合,消磨干净了王士诚的耐性,一脚踢出,叫他“滚到战场去,看看血是怎么流,人是怎么死的。”
他会骑马,骑军中恰好出缺一个百夫长,就补了上去。
经过几次血肉横飞的战斗,看够了身边活生生战士战死情景,听够了受伤战士成夜成夜的呻吟惨叫,他吃不下饭,整夜整夜地失眠。
为了能活下去,他先想到的是逃跑,他从大营里被踢出来时候,红巾已到了辽东、上都附近。
人生地疏,战乱时节,他实在没地儿可逃。
也想过投降元军,他反正是裹挟来的,又不是主动造反。
可别说士兵们同吃同住,他压根儿没这个机会。
就有了机会,他一个小小的百户,谁又把他当回事儿?没准儿为了省事,手提刀落,便成了功劳。
几年从军,这种事情,他见得、听得多了。
这样的情况下,他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他很快地改变了自己的脾气。
他本就不是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人,这一点从他毫不犹豫改行当说书人就可以看出。
他非常后悔以前自己的做法,他努力地改变着自己。
他做着种种的事情,王士诚的办法奏效了,他的棱角没了,他开始圆滑,圆滑到甚至懦弱。
他开始尝试不再用鄙视的眼光看待自己的部下,因为在战场上他需要他们来保住他的命,尽管在内心深处,他依然是鄙视他们的。
鲜血、死亡的刺激下,别说什么风骨,他几乎把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忘掉了,可王士诚也完全把他忘掉了。
其间他倚仗自己的学识,也立过几次功。
可王士诚不待见他,因此他的顶头上司上报功劳时候,从没他的份儿。
就这么着,在百夫长的位置上,他一干就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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