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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旭真个想多了。
林贞固然心软,却也不至于关心一个奴仆到这个份上——她还不知是她爹做的孽。
只是白日里瞧着丹旭脸色特别难看,怕他一命呜呼。
她不喜欢死人,何况预备过节,更不想让玉娘劳心觉得晦气。
是以寻了个陈皮糖的理由,叫三多去瞧瞧还有救没救。
能救,不拘钱财,救人一命乃积福的事儿;不能救也只得罢了,这年头生病死亡率那样高,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也亏请来的医生是个好人,不曾拿此事说嘴,不然龌龊的人听了,还不定传成甚样哩!
这便是人心可恨了!
丹旭命大,忽剌巴被林贞横插一杠子,上下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林俊回来瞧他,摸着他的脸道:“小肉儿,这等经不得!
可怎生是好?”
丹旭艰难的道:“爹,日后别用那个行么,求你……。”
林俊搂其入怀,嘴里却说着绝情的话语:“日后爹小心些,习惯便好!”
丹旭恨不得将林俊撕了,终是不敢,又做不来那等妖媚样子撒娇,心底惶然,唯有泪流。
林俊此人,看似多情,实则无情。
林家上下,能让他在意的,不过是玉娘和林贞二人,余者皆是玩物。
又,比起内宅几个老婆,外边诸人又次一等。
是以,凡百器物,玉娘处是绝计不用的,只捡那轻微些的在小妾身上使,有趣些的则在外边的粉头身上。
可见林俊宠丹旭,也仅仅当个猫狗,半点不拿他的命当回事。
可笑丹阳还百般争宠。
真是甲之砒霜乙之蜜糖!
好在丹旭年轻,又有好药,不出十日也将养过来。
他一贯做那送洗林俊衣服的活,丹阳替了他十日早就不满。
丹旭没法子,匀出一份钱买了两瓶酒一直烧鸭送与丹阳,才把事混过去。
丹旭很喜欢送洗衣裳的活儿,因为可以顺道四处走走。
不然跟关在笼子里似的,越发不自在。
这日把林俊的衣裳送到浆洗上,天气甚好,回来四处闲逛。
于二姐趁机截出他,道:“你总算好了!”
丹旭一笑:“命大!”
于二姐从荷包里掏出一个纸包儿,小心翼翼的层层揭开,不料揭至最后一层,已见好容易留下来的雪花糖碎成了粉末。
于二姐窘的满面通红,慌乱的裹上收好。
却被丹旭一把拉住:“好个小气的人儿,与我看一眼,又不送我吃!”
于二姐道:“碎了。”
丹旭拿过来袖了,道:“我就爱吃个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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